[問題] 車禍問題請益

看板biker作者 (自由2015)時間5年前 (2019/01/22 00:43), 5年前編輯推噓1(328)
留言13則, 8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6/14 (看更多)
今天小弟騎車在高雄自由一路和熱河一街口 前車因為路邊突然衝出的老婦人而緊急煞車 害我追撞 造成前車保桿凹陷 我馬上騎到駕駛窗戶旁邊敲窗想通知他我撞到他了 想說一起等警察處理 可是那駕駛不知道是趕時間還是有什麼事 就逕自開走了 想問一下這種情況怎麼處理比較恰當 應該要繼續追著他跑 把他攔下來 還是當作沒事發生 有事後被算帳的可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05.96.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48089002.A.976.html ※ 編輯: freedom2105 (27.105.96.66), 01/22/2019 00:45:33

01/22 00:59, 5年前 , 1F
噗,你很兇的敲嗎??
01/22 00:59, 1F

01/22 01:19, 5年前 , 2F
先幫噓個安全距離,害你追撞沒有別的原因
01/22 01:19, 2F
抱歉 因為那時我騎在道路右側 然後它要右轉 我就讓他 當時速度大概20幾 然後它緊急 煞車 前後左右因為車多也沒有什麼可以保持安全距離的空間 反應時間真的小於一秒

01/22 01:37, 5年前 , 3F
駕駛一個受驚
01/22 01:37, 3F

01/22 02:08, 5年前 , 4F
沒人受傷就沒有肇逃的問題 他如果要算他會再來找妳 或是
01/22 02:08, 4F

01/22 02:08, 5年前 , 5F
妳如果要找他算就去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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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02:42, 5年前 , 6F
應該當下就要先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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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03:07, 5年前 , 7F
沒人受傷跑掉不代表不算肇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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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03:07, 5年前 , 8F
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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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03:07, 5年前 , 9F
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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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03:07, 5年前 , 10F
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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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03:07, 5年前 , 11F
如果照成他人傷亡可構成刑法第185條!
01/22 03:07, 11F

01/22 03:48, 5年前 , 12F
後撞前車,沒保持安全距離,可能全責,他跑掉算你賺到
01/22 03:48, 12F

01/22 20:56, 5年前 , 13F
如果以後跑來找你 不算賺到
01/22 20:56, 13F
感謝以上大大解答~ 以後我就直接報警了 ※ 編輯: freedom2105 (42.77.228.236), 01/25/2019 10:15:53
文章代碼(AID): #1SHVQgbs (b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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