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婚姻是被賦予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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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33→)留言4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lowergone (花兒)時間10年前 (2013/12/12 17: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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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跟我說婚姻是被賦予的權利. 不是基本人權. 所以同志不能結婚不是歧視??. 總覺得有點怪怪的. 因為這樣我會覺得 投票不也是被賦予的權利. 那黑人或女人不能投票也不是歧視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70.227.

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eSil (Ryhpezlis)時間10年前 (2013/12/18 02: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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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怪怪的,這是循環論證吧?. 然後藏了一些前提. 婚姻是被賦予的 ---> 同志沒有被賦予. ↑ |. | ↓. -------> WHY <-------- 同志不能結婚. | 不是歧視. | ↑. | 人沒有基本人權是歧視 |. | ↓ |. ---> 婚姻不是基本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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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9→)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llreal (現在是1:24唷)時間10年前 (2013/12/18 15: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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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當一個人權利最大時,應該是像"我是傳奇"那種狀態下. 全世界都沒人只剩自己時,這時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可是人與人之間相處要有規則,所以制度和法律將會限制甚至剝奪人們的最大權利。. 換言之,我的看法和前面的推文相反,權利是天生就有的,只是被限制住罷了。. 而當原本限制的範圍變小,就會讓人有種權
(還有113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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