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一罪一罰然後合併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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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HEBUG (囧rz)時間14年前 (2010/03/11 21: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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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上都在討論死刑. 就讓我想到. 最近看到不少新聞. 什麼XX強暴犯強暴了多少人然後因為一罪一罰. 被判刑幾百年. 最後法官裁示合併執行十年之類的. 我想請問版上法律高手們. 既然台灣法律是一罪一罰. 那為什麼又要合併執行. 這不就失去一罪一罰的意義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

推噓8(8推 0噓 34→)留言4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aukatze (姬 泰)時間14年前 (2010/03/11 21: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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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罰是對行為評價的結果. 所謂的犯罪,就是一個行為侵害一個法益. 而一個行為往往會造成數個法益的侵害. 例如殺人也會有傷害、毀損(衣服)、棄屍,竊盜也會有贓物. 性侵害也有強制、傷害. 如果一個行為如果被重複的評價是不合理也不公平的. 因此在一個行為侵害多個法益的情形下,只會選擇一個最重的來罰.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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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3→)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aukatze (姬 泰)時間14年前 (2010/03/11 22: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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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問刑法是做什麼用的. 首先就要問你覺得犯罪是什麼?. 照你這樣看起來,犯罪是一種"罪"嗎? 是一種邪惡的行為. 而大部分人可以透過教育和知識等等選擇不去做,其他可以透過恐嚇來避免?. 這的確是以前人們犯罪的看法. 所以刑法的目的是恐嚇,是報復,透過恐嚇和嚴刑峻罰達到嚇阻人們犯罪的效果. 但是今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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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enfu35 (廣平君)時間12年前 (2011/11/15 10: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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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我在司法院公報上看到一道相關的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為100年度台上字第21號、於100年1月6日作成,. 刊載於2011年四月出版的司法院公報第53卷第4期151到152頁。. 事實及上訴意旨概要為:. 上訴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在二審判決認定犯五罪,. 宣告刑總和為有期徒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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