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斧正] 男女離婚財產不應平分

看板ask-why作者 (金色曙光)時間15年前 (2010/10/15 00: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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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blessme (請支持安樂死自由化)》之銘言: : 不管嫁有錢人還是沒錢人,女人作的都一樣多,(其實嫁窮人作的可能更多) : 可是有錢人賺的錢卻比窮人賺的更多, : 既然同工不同酬那為什麼結婚財產就應該雙方平分? : 嫁有錢人的平常就不知道拿多少去用了! : 離婚卻更可以拿天文數字? : 怎麼說都違反憲法所規定的男女平等啊! 因為這個世界的運作方式不是看誰做多少 億萬富翁做的事/工時 絕對不是百萬富翁的一百倍 只是前者做的比後者有方法 效率或運氣好一點 然後市場趨力 winner takes all 他就賺到別人的 N倍 金牌只比銀牌銅牌多0.X分 他的廣告等光環收入就是二三名的 N倍 銀牌銅牌可能努力的時間比金牌者更多 只因為天賦或運氣因素名次居後 然後獲得的資源差距就和金牌不成比例 這種事太多了 努力/實力和收入是正比但不是等比 有一樣的實力在台灣打球 和在日本美國打收入完全呈等比級數差 演電影等也是 有人能去好萊塢只是因為他實力或運氣強一點 實力可能只像金銀銅牌之差一樣小 但收入就是能多 N倍 只因為市場大小不一樣 這就是現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7.73 ※ 編輯: size 來自: 218.160.177.73 (10/15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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