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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斧正] 男女離婚財產不應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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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世界的運作方式不是看誰做多少. 億萬富翁做的事/工時 絕對不是百萬富翁的一百倍. 只是前者做的比後者有方法 效率或運氣好一點. 然後市場趨力 winner takes all 他就賺到別人的 N倍. 金牌只比銀牌銅牌多0.X分 他的廣告等光環收入就是二三名的 N倍. 銀牌銅牌可能努力的時間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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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嫁有錢人還是沒錢人,女人作的都一樣多,(其實嫁窮人作的可能更多). 可是有錢人賺的錢卻比窮人賺的更多,. 既然同工不同酬那為什麼結婚財產就應該雙方平分?. 嫁有錢人的平常就不知道拿多少去用了!. 離婚卻更可以拿天文數字?. 怎麼說都違反憲法所規定的男女平等啊!. --. 身為服務業的一份子 我們
(還有2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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