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離譜誤判不只軍法 司法也有問題

看板ask-why作者 (怎麼啦)時間14年前 (2010/05/17 01:29), 編輯推噓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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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判確實是我認為廢除死刑的一個重要因素 不過台灣的司法問題真的不只是程序瑕疵的問題而已 台灣的司法基本上就是貼了德日法典門面的衙門 現實的訴訟程序裡 誰是被告誰倒楣 就算你是陳水扁、馬英九 你當過總統、以後要當總統也一樣 檢察官問你筆錄時 就算有錄音 筆錄還是不照你的意思寫 (馬英九為此具狀控告承辦檢座 就算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結果還是不起訴) 陳水扁是個還沒有定讞的被告 理論上有無罪推定原則 不過卻已經被羈押超過一年 一個理論上推定無罪的人 必須在看守所裡過的如同監獄般生活 陳水扁的處境有社會關注 所以北所不敢大意 然而陳水扁以外的所有被羈押的被告們 有這麼幸運嗎? 檢警借提就借提 生活品質不佳 看守所裡弱肉強食 毫無尊嚴可言 而這就是台灣普遍對待「推定為無罪」之人的待遇 台灣的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清清楚楚 屈打成招的自白是沒有證據力的 然而仍然有一而再、再而三的案例仍舊是用自白去找證據 沒有證據就再打出另一個自白 光靠兩個同案被告互相補強的自白 就可以咬死另外一個根本就有不在場證明的人到死刑(徐自強案) 被判了十二次死刑 七次無罪的華定國 最後是折衷以無期徒刑定讞 沒有直接證據的陸正案、已經槍決的盧正案... 這些輕輕鬆鬆把人起訴審判求處死刑的司法官們 就靠著警察惡搞的警訊筆錄 照本宣科的檢察官偵訊筆錄 物證送化驗不必與被告有任何關聯 扣案證據不必是犯案兇器 看著卷宗說被告「泯滅天良、罪無可逭、求其生而不可得」 這樣就可以判死刑了 這些都不是更惡搞的軍法 而是實實在在的台灣司法實務 是的 對於某些惡性重大的罪犯 我們當然深惡痛絕 我們當然非常憤怒 無法忍受為何有人如此喪盡天良 然而 真的是他們幹的嗎? 我們的司法機關有沒有給被告公平的審判機會呢? 在台灣的司法機關面前 我一點信心都沒有 -- 把在ask-why自己寫的收一收 http://askoikeiosis.blogspot.com/ 就不用等板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126.174

05/17 10:09, , 1F
人權團體有時間花資源宣傳廢死,不如趕快去告法官,檢警。
05/17 10:09, 1F

05/17 10:10, , 2F
花同樣的資源,控告那些亂搞司法的人,不是更能獲得效果?
05/17 10:10, 2F

05/17 11:23, , 3F
根據個人經驗,檢察官問完話要叫你簽字前會請你再看一遍
05/17 11:23, 3F

05/17 11:36, , 4F
「馬英九為此具狀控告承辦檢座 結果還是不起訴」
05/17 11:36, 4F

05/17 13:09, , 5F
亂判也導不出廢死的結論啦 沒有相當因果關係你也在亂喇賽
05/17 13:09, 5F

05/17 13:10, , 6F
你直接去控告檢警調法官瀆職 把他們換下來比較快 關死刑屁事
05/17 13:10, 6F

05/17 13:11, , 7F
1成的案子有問題你就要把9成沒問題的案子廢死 爽到其它殺人犯
05/17 13:11, 7F

05/17 19:02, , 8F
因噎廢食
05/17 19:02, 8F

05/18 00:09, , 9F
1f:控告檢警瀆職一直都是廢死團體努力的方向 成效很差
05/18 00:09, 9F

05/18 00:11, , 10F
因為整個系統都在亂搞 那些被告的人沒有「更」亂搞
05/18 00:11, 10F

05/18 00:12, , 11F
2f:對 馬英九也有這個程序 也提出了異議 檢座還是沒鳥他
05/18 00:12, 11F

05/18 11:37, , 12F
監察院也可以彈劾啊 竹竿案就被彈劾了 勸樓上快去做少嘴砲
05/18 11:37,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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