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夜神月做的事情是對還是錯???

看板ask-why作者 (天澤)時間17年前 (2008/09/15 17:06), 編輯推噓2(3120)
留言24則, 4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6/30 (看更多)
以牙還牙的懲罰觀點是一個非常直觀與單純的想法(而且也很古老) 姑且不論每一位罪犯的犯罪成因 同樣一件事看在每個人的眼裡,並不像你想得那麼相同 感同身受其實沒有那麼容易 有許多人在真正嚐到以前,是無法感受到的 所以有很多人即使別人怎麼嚇阻,他還是會去做做看 而且,如果感同身受真的適用於所有人類 那麼照理來說,受虐兒應該最能感受到受虐的痛苦 長大後應該每個人都是具有同理心的慈善家才對 但是統計上,受虐兒長大後犯罪的比率卻非常高 而且犯罪的手法往往都是小時候曾受過的傷害 沒有人比他們更能體會被施暴的痛苦 那為什麼他們卻還是用同樣的手法對待別人? 對他們而言,"感同身受"到底跑到哪裡去了呢? 而控制自己的意志也沒有想像中容易 這是因為控制意志與感同身受都是大腦裡的一種機制 大腦卻常常會因為內分泌失調或其他不正常的影響做出不當的判斷 這個時候已經不是單純的"人心"、"道德"之類可以解釋 有很多犯罪本身是大腦一瞬間的衝突所以引發的 所以,這樣的犯罪是無法杜絕的,特別是性犯罪 那麼當法律定強暴者一律去勢會有什麼樣的結果? 真實的人性是:「反正都要被去勢了,我再多強暴幾個好了」 還有一點要思考的是 「懲罰」對人類的意義到底是: 1.希望犯錯的人改善 2.消滅犯錯的人 3.純粹報復 這話題常常被討論 探討到最後總是會牽扯到很多複雜的層面 這正是因為人類本身是複雜的生物所致 因此我認為,如果不用多元的思考和多元的方法 沒有深入探究每一個表象背後的成因之前 無論用哪一種方式都將是問題叢生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3.146 ※ 編輯: skyviviema 來自: 122.126.3.146 (09/15 17:08)

09/15 20:17, , 1F
不好意思,那我想請教,就你立場,強暴犯如何處置?
09/15 20:17, 1F

09/15 20:18, , 2F
我不想跟腦筋無法轉彎的衛道人士多費唇舌
09/15 20:18, 2F

09/15 20:22, , 3F
關於你所說的受虐兒
09/15 20:22, 3F

09/15 20:24, , 4F
原來我是衛道人士啊...如果沒搞錯的話我說話也沒冒犯之意
09/15 20:24, 4F

09/15 20:25, , 5F
原來除了意見表達外一點安和的討論也不能啊?
09/15 20:25, 5F

09/15 20:25, , 6F
不好意思 打擾了
09/15 20:25, 6F

09/15 20:27, , 7F
我這一句話果然讓你覺得不舒服了對不對?
09/15 20:27, 7F

09/15 20:28, , 8F
那麼你們是不是也太過以表相來看待犯罪這件事?
09/15 20:28, 8F

09/15 20:28, , 9F
是你不想跟我討論的,請你對於不熟識的人說話要柔軟點
09/15 20:28, 9F

09/15 20:29, , 10F
當然你可以不要這樣,那頂多我們沒辦法有討論^^
09/15 20:29, 10F

09/15 20:29, , 11F
不 我只是想藉此讓你感同身受你們過於偏激的觀點在別
09/15 20:29, 11F

09/15 20:29, , 12F
人看在眼裡的感受
09/15 20:29, 12F

09/15 20:30, , 13F
這裡是ptt,文字的地方,需要討論
09/15 20:30, 13F

09/15 20:30, , 14F
你對於完全不熟識的犯人 為什麼可以妄下定論他們該死?
09/15 20:30, 14F

09/15 20:30, , 15F
我開頭第一句也是純粹請教,這樣的回應是有些傻眼
09/15 20:30, 15F

09/15 20:30, , 16F
不好意思 打擾了
09/15 20:30, 16F

09/15 20:31, , 17F
結果你還是搞不懂我開頭第一句話的用意 那還真的打擾了
09/15 20:31, 17F

09/15 20:35, , 18F
我很笨的,我只想直接討論,還要寓言來教育我啊?
09/15 20:35, 18F

09/15 20:36, , 19F
討論的立基點是平等的,不是暗地裡想教育誰
09/15 20:36, 19F

09/15 20:36, , 20F
你高興就好囉
09/15 20:36, 20F

09/15 20:37, , 21F
我也不會一看完文章第一句就是: 納粹歡迎你
09/15 20:37, 21F

09/15 20:37, , 22F
喔 很高明
09/15 20:37, 22F

11/09 19:48, , 23F
不想多費唇舌 第一個問題沒回答 下面還回什麼
11/09 19:48, 23F

01/06 23:08, 7年前 , 24F
原來除了意見表達外一點 https://daxiv.com
01/06 23:08, 24F
文章代碼(AID): #18pYM7o5 (as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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