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好煩喔!
※ 引述《ultraman (ultraman :>_<:)》之銘言:
: 還解救我勒,別忘了,你也要當三個月啊...
: 我是要去當兵一年半,不是要去夏令營...
: 班版大家要幫忙照顧一下啊...
我也是1年半的呀!這是我經過深思熟慮後的結果。
一份工作若不喜歡做,4年是很痛苦的。
相較於國防役要當三個月,當兵不也只多當了1年三個月嗎?
出來之後,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用怕因為工作不合適而痛苦四年。
這是老闆要我去他們公司服國防役,我這樣跟他說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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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愛情跟崇拜 是不一樣的
愛情 應該是最適合的那一個
而不是最好的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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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5.1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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