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用字] 得 的 地 我的歸納..
※ 引述《oj113068 (橘子汁)》之銘言:
: 今天挑自己錯字的時候覺得自己好像退化 Orz不會分這兩(三)個字了
: 突然想起當學生時的習慣(就是寫公式XD),看了大家的討論,自己做了筆記簡單結論
: 請大家看一下是不是這樣?
: 動辭+副詞 →得 EX:笑得十分大聲
: 形容詞+動辭 →地 EX:十分大聲地笑
: 形容詞+名詞 →的 EX:美麗的人、我的車
: 請問是這樣嗎?
只要看 的,得,地 字前面的字(或詞)即可, 不用理會後面的字.
在動詞後就要用得, 例如你的例子: 笑得很大聲.
在副詞後就要用地, 例: 很大聲地笑
再例: 輕輕地我走了
這裡就剛好違背了你原本歸納的規則,
地字後面接了個名詞.....
但這個例句如果改成"輕輕的我走了"也說得通,
輕輕二字就變成是形容我的詞,
體重很輕的我走了.....
形容詞跟名詞後面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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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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