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注意金庸板的板規分身條款嚴重性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你要內容是吧? 台灣法律本來就以"擅於以刑逼民" 而出名, 這在各大法學論壇. 有誰不知? 立法院不得以只好(在大約去年底吧) 修改"警察刑事記錄"核發辦法:. 放寬到僅犯拘役或易科罰金者不登錄在所謂良民證上! 你憑什麼說我是詭辯?!. 回到金庸板來說: 如果不是板規過於嚴苛, 你們偉大的f 板主為
(還有2485個字)
內容預覽:
鬧板這件事情本來就是不應該發生的,. 偏偏有些人無法自制,有著強烈的犯罪意圖,試圖吸引他人注意。. 極怕有人鬧板奇異?. 你怎麼不說台灣法律極怕有人犯罪,因此犯罪會受到嚴厲的刑罰?. 詭辯也說點有內容的東西出來好嗎?. 這ptt各大板都有此類限制,你沒有去過其他板?. 這位板友,請問你所指的"極嚴苛
(還有622個字)
內容預覽:
該板有一非常奇異之板風: 極怕有人鬧板. 因此而訂有各種限制: 例如發文需滿百字, 新帳號需註冊一月以上.....等等. 影響最大應該就是極嚴苛之分身條款: 一個月之時間即有兩個 ID 遭受永久. 水桶處分: 試問小組長, 本群組中還有任何一板如此對待板友的嗎?. 這樣限制言論自由: 不會造成板友仇
(還有107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