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陸方支薪在台報稅
※ 引述《kin22 (kin)》之銘言:
: 關於稅務問題雖然有爬文
: 但還是有很多不懂想請教版上前輩們
: 近日獲得一工作邀約(尚未洽談薪資福利)
: 資方為大陸企業
: 在台辦公,但無設立公司
: 薪資為支領新台幣以轉帳方式入匯
: 已經有員工以此模式從事職務約一年
: 問及稅務,對方回海外所得不用報稅
: 問題來了
: 1大陸所得在法規上來說也算是境內所得,而非海外,我的認知是要申報繳納綜所稅的,對吧?
大陸所得不算"境內所得",也不算"境外所得"。
請正名為: 大陸地區 所得。
政府所得稅法明確規定,大陸地區所得要在每年五月報综合所得稅。
否則就算逃漏稅,被查到要扣稅與罰金。
: 2但如果對方並不會給我扣繳憑單,我要以什麼資料申報所得?轉帳紀錄嗎?
在中國工作,不可能會有中華民國政府的扣繳憑單,
不同政府怎麼會有共同流通的文件。
正式來說,
1.要去中國的地方稅務局,或到稅務局網上的系統列印:
"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
上面會紀錄你每個月的納稅紀錄。
不是 "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不一樣的東西。(常搞錯)
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才有每個月明細、公司名稱。完稅證明沒有。
2.將 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 在中國的公司所屬地點的公證處進行公證。
3.等待公證流程跑完,到公證處取得公證證明(公證書)。
4.完成台灣的個所稅報稅,在大陸地區收入寫上與步驟1納稅清單相符合的收入。
5.將步驟3的公證證明,帶回台灣,並寄給(或自行前往)海基會驗證。
6.海基會驗證完會給你證明。
7.將海基會給的證明,交給地方稅捐處完成報稅。
你自己想想看有多麻煩,所以很多人在中國工作是不報台灣綜合所得稅的
有些人就是錢不回台灣,或走些地下管道
(例如:不用自己的銀行個人帳戶做多層匯款,或不走兩岸銀行金融體系),
至於政府要不要查,查不查得到,就拼運氣。
所以我才常建議,來中國工作,要先想你要怎麼把錢弄回台灣。
: 3看了版文跟員工的說明,其實這就是黑工?
是不是 黑工 與是不是 逃漏稅,是兩件獨立事情。
黑工又分成兩種:
1.沒簽到合法的勞動契約,雙方無法定雇傭關係,沒受到中國與台灣法律保護。
2.有簽契約,雙方有雇傭關係,但沒有政府認可的工作資格(工作許可證)
所以你是哪一種?還是兩種都是呢,自己問清楚。
: 4據說薪資是從大陸公司撥款入帳,這樣等於我在大陸無所得,不需報稅?
任何國家,從來就沒有個人所得不需要報稅的事情。
如果簽勞動契約你屬於中國公司:
報中國的所得稅 + 報台灣的所得稅(大陸地區)
如果你簽約勞動契約,屬於台灣的公司:
只報台灣的個所稅。
如果雙方沒有勞動契約,法律上你不屬於任何公司的員工,直接透過任何方式匯款。
也就是在中國或台灣,你都是失業人口。沒有"法定"的薪資收入。
所以每年五月報個人所的稅,不需要報薪資收入。
這個要去查一下這種 "非薪資" 收入,在台灣要不要報稅? (我不清楚)
需要注意的是: 雙方沒合法勞動關係,對方是可以隨意的不給你薪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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