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合約問題
我主管明天想跟我談
我猜大概只是想摸頭 要我同意
本來的交通費沒了 本來的48天返台假變成28 一個星期還要工作六天
那等於少了整整十幾萬 還要多上班20天
本來講好的薪水N*13
我大陸同事去年領一個月 今年年終變500
合約寫年終是看有沒有賺錢 所以不是保障年終一個月
所以我明年 年終也搞不好一樣慘
那我重找或回台找其它家的公司工作算了
我想講的是 我堅決不同意
他們要變更合約 我是不是可以要求資遣我
資遣我的話要給我多少錢 我去年11月初才來
謝謝
※ 引述《su27 (su27)》之銘言:
: 當初並沒有說一年一聘
: 只談薪資部分
: 是我到了大陸這要簽合約才看到
: 所以她合約開頭寫"聘任約聘書"
: 一.開頭寫薪資福利
: 1.一年六次返台假 總共幾天
: 2.交通費補助:每月RMB2100
: 二.薪資部分 寫我每個月的薪資
: 三.聘雇期間 2013XXXX~2014XXXX 屆滿看評估是否續聘及薪資調整
: 四.一年一聘 一年滿後評估續聘則轉為正式員工
: 聘書內容就是這樣
: 所以他們不能片面 更改我的薪水跟交通費對吧
: 那我要寫封信去給她們說我不適用公司公布的規則
: 我仍然要依合約去走嗎
: 我怕我不講 我月底就看不到我的交通費
: ※ 引述《hsiawenc (↙㊣煞氣a 發哥↗)》之銘言:
: : 1.除非經過你的同意,特別是簽署,否則公司沒有權利片面改變你的薪酬待遇和其他福利
: : 2.其實我不大理解你說的約聘的意思
: : 一般會有約聘的概念,是相對於公務部門、學校單位、國營企業等員工的勞動契約制員工
: : 之所以會有這種區別主要是基於聘用管道的不同,畢竟正式公教人員是需要符合資格的
: : 如果你指的是派遣人員,也就是說你的實際雇主不是你現在工作所在地的公司的話
: : 薪酬待遇還是一樣不可以片面改變的
: : 差別在於你反映問題的對象
: : 3.如果你符合適用中國大陸勞動法規的資格
: : 大陸是沒在分啥約聘不約聘的,只要簽了勞動合同,就全部照勞動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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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209.9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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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23:0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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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直接請求資遣嗎
資遣我能拿到多少 我打算在這找工作 蘇州上海崑山這 應該很好找其它家
※ 編輯: su27 來自: 58.209.90.188 (02/2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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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0:59,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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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工作證
我公司有幫我辦長期居留證 可以住五年
及加簽2年的台胞證
跟我全額繳稅
※ 編輯: su27 來自: 58.209.90.188 (02/22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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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22:07,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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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耶
所以我是在打黑工嗎
※ 編輯: su27 來自: 58.209.90.188 (02/2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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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23:10,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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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來三個月XD 法律有規定老人家才能講古嗎(挖鼻孔)
※ 編輯: su27 來自: 58.209.90.188 (02/22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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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6:19,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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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爬文過了 我看到有些人也講公司不發給她工作證
我有五年居留證 兩年多簽
也有繳稅(除非騙我 根本沒繳)
對了一定要去健康檢查才有工作證嗎 因為我沒有檢查
如果是的話 那我真的是在打黑工了
那請問一下 他都幫我繳稅了 為什麼不辦工作證
※ 編輯: su27 來自: 117.83.184.56 (02/23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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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1:42,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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