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表現不夠好,試用期過後減薪1/3!!
※ 引述《sheepblack (123)》之銘言:
: 這是發生在我同事身上的故事
: 但我很怕下一個就是我,因為我只晚她兩個禮拜進公司
: 我們兩個都是應屆畢業生,沒有任何工作經驗
: 她在美國唸了大學回到了上海工作
: 她8月中進入了我們現在的這家台灣企業,試用期3個月,傳統產業,公司在上海,工廠在昆山
: 上櫃公司,職稱為業務助理.昨天上午主管把她叫進會議室,跟她討論關於轉正的問題
: 說由於她"表現不夠好"所以有2個選擇
: 1.可以轉正但薪水減掉1/3,並且要簽一年的合約,可享受公司福利(例如一年四張機票,
: 手機費公司出等),中途不可離職
: 2.下午交接工作,就工作到今天為止
: 並要求她中午給出答案,她的決定是辭職
: 我跟那個女生都是在台灣的人力銀行網站上找到這份工作,並在上海面試,上海錄取的
: 所以我們不算是外派來上海,沒有住房補貼,沒有零用錢,更沒有什麼飯貼車貼
: 薪水只有5k人民幣,所以算是過的很辛苦的
: 但為了工作的經驗值我們都忍下來了,只是現在聽到轉正之後的情況居然是這樣
: 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因為老闆也一直說請一個台灣人的成本是大陸人的2倍
: 基於成本考量要我們2個台灣女生加油之類的
: 我很怕之後他也這樣跟我談,這樣我到底該不該接受阿??
唉其實很多的台灣上市上櫃公司給薪水都很莫名其妙,之前我找LED產業上市上櫃
公司在深圳廠給我28K三次返台,因為我哥曾經在中國東莞工作,所以他叫我不要答應
這一個條件。接下來也是著名電子公司也是深圳廠,新鮮人26K起薪回來五次適用半年
我心中不停的想我們台灣人找工作有那麼犯X嗎?這兩間公司不停說中國學生用RMB
3K-5K就可請到,用你25-28K還算客氣了!有公司跟我這樣說。
說真的台灣的老闆都只想省下大筆人力成本,創造出更大的獲利,但從未曾想過
創造出可以讓員工可以待的住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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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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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