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商經貿糾紛 可在台仲裁

看板WorkinChina作者 (qibusini)時間16年前 (2009/07/31 12:2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11 (看更多)
※ 引述《sandapro (zero)》之銘言: : ※ 引述《victoraza (啊~~~)》之銘言: : 在國共論壇後,有沒通過立院表決不知道,現在比較麻煩的是,台商在大陸當地所面臨的 : 訴訟在判決後,或是簡易判決後,26法院可行文台灣管轄的地方法院直接執行台商的判決 : 比如如果你有一筆商業糾紛,在大陸的地方法院被判賠民事10萬rmb,法院可以依大陸 : 的判決書直接責成行政執行處扣你的錢 想好奇的問一個,假設同一個商業糾紛,兩造分別是大陸的民事主體和台灣的民事主體。 大陸一方在大陸起訴,台灣一方在台灣起訴(就同一案由產生的爭議)。在這樣情況下, 即使大陸一方的起訴和判決在先,應該也會因為台灣法院也在同時行使管轄權而不予執行 大陸法院的判決了吧? 不知道對于類似的情形台灣的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 雖說是採判決認可制,隨著司法互助變常例,這種case越來越多,台灣法院有時間一件 : 一件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60.1.202
文章代碼(AID): #1ASdB2d0 (WorkinChin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1 篇):
文章代碼(AID): #1ASdB2d0 (Workin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