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難過] 家人遇到爛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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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家人的親身經歷. 昨天她去屈臣氏買東西時雨傘放在店外的傘架,出來時發現雨傘被偷了,於是報警處理. 到轄區所屬的臥龍派出所後,承辦員警一直要求她報“遺失物侵占”(罪刑較輕,且可能. 沒有業績壓力)而不是她要求的“失竊”,還告訴她說物品若放在公共區域且沒上鎖的話不能算失竊.. 後來我上網一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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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有大有小,有輕有重,有急有緩。. 為什麼我說掉傘鼻子摸著再去買一把就好,因為傘真的. 很便宜。. 為什麼不用「一定要報失竊」,因為刑案要花很多人力物力. 去抓。. 自己有空去調閱一次監視器就知道那要花費多少時間。. 正義感不是用在這個地方,如果這是一件重刑,警察. 就會花數十小時調閱數十隻錄影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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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急診分檢跟這個案子哪裡一樣?. 急診有明知道你可能有「發燒」但並不至死,. 啊可是我最近醫院業務量有點多,. 所以我把你改成「感冒」就好,以節省社會醫療資源嗎?. 沒有吧?. 所以你根本錯誤類比。. 急診是透過分檢管理模式去疏散案源,. 然後宣導小病小醫院、大病大醫院跟家庭醫師的概念舒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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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請見諒,. 你的的觀念很好,但似乎弄錯原po的意思,. 用急診來比喻,指的是醫護人員的工作量太大,小病諸如手指擦傷之類的症狀,自己擦藥即可,不需掛號,你當然可以堅持就診,醫師也不能拒絕看診,就診是你的權利,看診是醫師的義務,但你這麼做前先想想有沒有必要?講一下自身經歷好了,約在去年6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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