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是台灣法官有問題,還是我理解有問題?

看板WomenTalk作者時間3年前 (2021/04/05 11:54), 3年前編輯推噓1(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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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50萬交保很ok啊 但我不是法律背景 這是意外事件 又非蓄意謀殺什麼的 這刑事上我覺得判不了多重的 就跟交通意外或一般公安事件一樣啊 只是他造成的死傷很嚴重 民事求償可能很漫長吧 我倒覺得台灣很可怕的是 為何民眾吵一吵 就可以改變結果阿 雖然這不是判決結果 可是一下子從50萬交保變成被羈押兩個月 未免變化太大 大家不覺得可怕嗎? 民意可以影響法官的想法? ※ 引述《x111222333 (試驗者)》之銘言: : 我在說太魯閣出軌案的那個主嫌被法官50萬交保啦! : 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 :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 : 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 : 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 根據新聞挖出來的老底 : https://i.imgur.com/xzGfDXI.jpg
: 這個主嫌根本前科累累! : 還有偽造文書的紀錄 : 法官是憑什麼認為他不會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 : 而且根據最新的現場照片,被發現他還有一堆施工人員當時都在事故現場 : 根本不是像一開始宣稱的,是他自己一個人假日跑去巡視 : 搞不好根本在偷施工 : 這代表他從頭到尾就不老實 : 結果法官把他放出來交保,不是根本放他出來把證據湮滅掉? : 所以是我對羈押的法條認知錯誤? : 還是法官的腦袋錯誤?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5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58.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17594847.A.C55.html ※ 編輯: loveswazi (49.216.58.13 臺灣), 04/05/2021 11: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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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獨裁成為事實 革命就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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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2:02, 3年前 , 2F
什麼民意 是他說謊好嗎? 馬上有串供煙滅證據之疑慮
04/05 12:02, 2F

04/05 12:03, 3年前 , 3F
民粹法盲治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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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2:11, 3年前 , 4F
搞不好是故意的 目前還不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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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2:12, 3年前 , 5F
他一開始說只有他一人巡工地 結果民眾手機拍到現場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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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2:12, 3年前 , 6F
有一堆疑似工人 光這個謊就有串供疑慮 抗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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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2:19, 3年前 , 7F
謝謝ex解釋
04/05 12:19, 7F

04/05 12:27, 3年前 , 8F
好奇問一下,你怎麼判斷這是意外事件?
04/05 12:27, 8F

04/05 12:28, 3年前 , 9F
你調查過嗎?還是跟我一樣看看新聞憑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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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2:31, 3年前 , 10F
雖然我也覺得是工安意外,但是我沒有公權力也沒調查過,
04/05 12:31, 10F

04/05 12:31, 3年前 , 11F
所以目前我還不會去質疑判決,或許有什麼事證或是考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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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2:31, 3年前 , 12F
以改判,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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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3:25, 3年前 , 13F
做工很辛苦的,給人家行個方便去脫產串供不好嗎?
04/05 13:25, 13F

04/05 15:03, 3年前 , 14F
原po說意外就意外呀 (∩▽∩)
04/05 15:03, 14F

04/05 19:57, 3年前 , 15F
反串失敗
04/05 19:57, 15F
文章代碼(AID): #1WQedVnL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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