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通姦罪幾乎只剩台灣有?
通姦罪元配不提告,
檢察官也不會主動偵辦的好嗎==
而且你講什麼國家對人民、人民對人民,
人家只要賭氣回你一句:
「老子(老娘)就是希望國家幫我出氣。」
你馬上就沒話說了,人家管你誰對誰?
不如談錢還比較實際咧,
刑法—易科罰金:錢繳給國家你拿不到;
民法—民事賠償:錢繳給你你可以有得拿。
發大財!
※ 引述《meowyih (meowyih)》之銘言:
: 原文下面有些推文讓我想起某些 LINE 群組
: 先不管甚麼道德淪喪的問題
: 從刑法和民法的差別講起好了
: 民法 - 人民對人民
: 刑法 - 國家對人民
: 民法 - 要有人提告
: 刑法 - 就算沒人告,檢察官也要主動偵查
: 如果主張通姦是刑法,
: 意思是今天就算是老公允許老婆和他人發生關係,
: 或是夫妻交換性伴侶的行為,
: 國家也要主動偵辦
: 如果你看到這段
: 還覺得通姦罪該擺刑法
: 那我也真的是服了你了
: 實務上,
: 台灣這幾十年來根本沒有檢察官主動偵辦通姦罪
: 更沒半個人因為通姦罪入獄過
: 整個法界都知道通姦罪的荒謬
: 但是大家都當瞎子擺在那不管
: 就是因為連刑法民法最基本的概念都沒的人很多
: 而那些人都有投票權
: 敢提出來這個話題的立法委員或民意代表
: 就準備被拿來當箭靶而已
: 但是這個版的人基本上都有讀點書 (吧?)
: 希望這種全世界幾乎看不到的可笑刑法
: 能在未來十幾年內改正
: 擺在那只是丟人現眼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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