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婚姻平權相關公投雜談

看板WomenTalk作者 (mamaes)時間5年前 (2018/11/06 18:34), 5年前編輯推噓16(24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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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ce741g (wl)》之銘言: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文長注意 : 最近常常看到關於婚姻平權與性平教育公投的討論 : 我本身身為一個女同志 : 想要就我自己所能看到的、所能了解的,嘗試釐清許多我看到的誤解 : 首先,為什麼要公投? : 當初因為護家盟提出三案公投 : 其中一個提案將以專法的形式規範同志婚姻 : 為了反制,挺同方連署了將同志婚姻入民法的公投案 : 有些人認為明明挺同方說人權不能公投 : 為什麼還自打臉 : 可是當有人惡意阻擋同志與異性戀相同的結婚權利時 : 你不反擊便是順了他們的意 : 有一部分的人說不論公投結果如何同志都是可以結婚的啊 : 為什麼還要執著於民法還是專法,專法不好嗎? : 第一,釋憲案明確指出就算以專法的形式,同志婚姻法的內容必須比照民法 : 因此訂定一個與民法相同的專法有什麼必要? : 有必要要花費更多的時間達到相同的效果嗎? : 第二,在訂定專法的過程中我們真的能確定內容是比照民法嗎? : 會不會出來的法案被閹割了? : 如果發現專法違憲,想要以釋憲的方式修改專法 : 這勢必是曠日費時的過程 : 有多少人已經沒辦法再繼續等待了? 以下摘自釋字第 748 號 【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 --------------------------------------------------- 慮及本案之複雜性及爭議性,或需較長之立法審議期間; 又為避免立法延宕,導致規範不足之違憲狀態無限期持續 ,有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 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以何種形式( 例如修正婚姻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 其他形式),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 ,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達成婚姻自 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法律 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以經營共同生活為 目的,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婚姻章 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 登記,並於登記二人間發生法律上配偶關係之效力,行使 配偶之權利及負擔配偶之義務。   現行婚姻章有關異性婚姻制度之當事人身分及相關權 利、義務關係,不因本解釋而改變。又本案僅就婚姻章規 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 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是否違反憲法第22 條保障之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之平等權,作成解釋,不 及於其他,併此指明。 --------------------------------------------------- 對於想爭取所謂同婚的團體,我有很多疑問: 1.你們想結婚的目的是什麼? 大法官釋憲已經對婚姻自由平等說得很清楚 : 【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 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 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達成婚姻自由之平 等保護】 2.為什麼執著一定要修民法? 大法官釋憲也已經有解釋,讓同志享有"婚姻自由平等" ,相關法律可以使用什麼形式 【慮及本案之複雜性及爭議性,或需較長之立法審議期間; 又為避免立法延宕,導致規範不足之違憲狀態無限期持續 ,有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 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以何種形式(例如修正婚 姻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 3.為什麼只有跟民法一模一樣,才叫做享有"婚姻自由平等"? 大法官釋憲也已經有解釋,不是只有修改民法,才會讓 同志享有"婚姻自由平等" 【至以何種形式(例如修正婚姻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 、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 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 係,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 : 再者,專法的確是歧視 : 畢竟在相同內容的情況下,區分異性戀及同性戀者的婚姻 : 不就是在告訴大家你們不一樣 我直接挑明說,對!沒錯 異性戀及同性戀者的婚姻,就是不一樣 男性與女性之間要求平權,但女性與男性本質就是不同, 所以,異性戀與同性戀,本質就是不同 : 如果真的要說同性戀本質和異性戀不同而加以區分 : 那麼原住民、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身障人士是不是都要有自己的婚姻法? : 這些族群的本質也不相同啊? 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只不過是語言文化的差異,就有很長一段械鬥的歷史, 你認為是為什麼? 不就是要爭所謂的"自己認為的公平", 更不要說原住民與漢人差異更大,與被迫害的歷史, 還有早期社會對身障人士錯誤的看法!! 沒有人是完全一樣的,承認彼此的差異,尊重彼此的獨特,才是真正的平等。 : 有人說專法是優待,像是原住民或身障人士的保護專法 : 但是所謂保護是指,除了享有基本權益之外額外給予優待 : 因此這些人可以享有國民基本權益,同時享有優待:譬如考試加分、費用減免等 : 同志婚姻不要求優待,我們不需要特別減稅或費用減免 : 因此在與現行婚姻內容相同的情況下 : 我們真的需要以專法的形式規範同志婚姻嗎? 笑話,我們有說要給同志婚姻優待嗎? 講難聽點,你們只不過"唯一只愛"同性而已,有什麼需要保護? 我還是挑明說,異性戀及同性戀者的婚姻,就是不一樣啦 不要在其他風牛不相關的事情,和稀泥啦 : 有些人說國家有很多事情更急迫 : 為什麼一定要優先處理同志婚姻 : 政府的存在不就是解決人民的問題 : 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需求 : 勞工的、老年人的、同志的、婦女的 : 每個族群以自己的努力發聲 : 要求政府正視他們的問題與需求 : 這不就是民主的體現嗎? 說到這個我就不爽,最不爽的就是你們跑去找大法官釋憲, 然後再到處說,公投比不上憲法的最高性啦, xxxxx這樣你們出來當台灣皇帝啦,你們高興找誰修憲, 你們高興找誰修哪一條法律,通通給你們啦, 你們好棒棒,有能力讓大法官釋憲, 你們最偉大,因為公投比不上憲法啦!! : 政府解決人民的問題從來就不是根據急迫性一件一件來 : 而是多管齊下,才能讓這個社會更加多元與和諧 放屁啦,沒有誰比你們更厲害,可以讓大法官釋憲, 你們讓大法官說兩年內一定要完成修法, 要不然就可以直接卡位啦 : 在網路上常常看到有些人說 : 同志自己不譴責那些愛滋毒甲 : 哪有資格讓別人尊重並支持他們 : 我相信大部分的同志都不贊同這些行為 : 可是當異性戀家暴、性侵、殺人時 : 也不是每一次所有的異性戀都挺身大聲疾呼的譴責啊 : 為什麼我們必須要為了他人的不當行為道歉,只因為我跟他有相同的性質? : 我們不必為了鄭捷道歉、不必為了鬼父道歉、不必為了路上酒駕吸毒犯道歉 : 而為什麼同志就必須為了少部分不自愛的人道歉 : 為什麼同志就必須與這些人包裝在一起? : 健保的謠言政府也早已澄清 : 愛滋病並不會拖垮健保 : 如果愛滋病是能不能結婚的標準,那麼真的有結婚資格的是不是只剩下女同志了呢? : 婚姻是一對一的關係,如果真的在意雜交與愛滋的傳播 : 那麼請支持婚姻平權 : 讓同志走入婚姻,擁有單一性伴侶 : 我相信這樣比成天貼數據嘲笑同志、說要撲殺愛滋甲來的有成效多了 網路那些反社會分子說的屁話,你也可以說嘴 誰曉得那些白癡,在現實中可能職業是網軍、慣老闆、政客,專門故意挑波離間, 不然,就是xxx表面是大好人,結果累績太多怨念,不上網發洩出來, 憋在心裡怕得精神病,你也真天才拿這個說嘴,xxxxx跟媒體整天網友說網友說, 有什麼兩樣啊!! : 最後關於同志教育 : 護家盟常常到處散播謠言說課本裡教人獸交、多p、肛交 : 然而事實上作為性平教育受惠的一代,我從來沒有學過這些東西 : 課本上關於性別氣質、同志、跨性別等等的內容 : 是要讓我們了解這一群人的存在,讓有些孩子接納不同的可能性 : 護家盟口口聲聲說他們在乎下一代 : 卻對於秘書長、牧師外遇、性侵視而不見 我只在乎一個,"未成年與兒童性犯罪"與"性犯罪",管你是神父、 同志、鬼父母、教授、假社運分子還是什麼牛狗蛇神,都去你媽啦, 整天強調"性欲流動"的都xxxxxx去xxxx : 他們想要掌控他們孩子的未來,卻從來沒有想過他們的孩子可能也是同志 : 他們不在乎孩子們真實的心聲,他們只是想要迫害一群他們看不順眼的族群 : 如果像他們說的反駁他們的話語就是霸凌 : 那麼病歷抄連署書、假正方工作室、課本有人獸交 : 散播不當謠言,到處作假見證 : 這些行為不才是真正的霸凌嗎? : 或許對許多人來說同志只是個詞彙 : 但是現實生活中有多少活生生的人 : 他們等待著平權的那一天到來 : 我也等待著能與女友結婚的日子 : 不求全世界的祝福,只求能在法律上擁有一個位子 : 你們可以不支持可以厭惡同志 xxxxxx,你xxxxx到底在挑波離間什麼??!! 立專法在法律上就有位子了啦, 反同婚的,他媽的從頭到尾沒有不要同志結婚啦!! 不要亂歪曲什麼違憲的歪理啦, 他媽的連教宗都"認可同志"了啦,同志們只要願意,教宗也都會祝福啦!!xxxxx : 每個人都有討厭別人的權利 : 但是請不要付諸行動、到處造謠來阻礙他人的幸福 : 因為這就是真真切切的霸凌 : 說了這麼多只是想要盡自己一份力澄清謠言 : 希望大家可以更加了解同志們的訴求是什麼 : 就算還是不喜歡同志,那就什麼也別做 : 請求你們別付諸行動成為霸凌的那一方 最後,我針對的是同運團體(不是同志),你們很偉大,可以讓大法官釋憲, 可以到處說公投沒有憲法大;我們這些小小個體戶,沒錢沒背景,可憐ㄛ 我沒憲法大,我沒大法官大,當然更沒有同運動份子大.......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 夫唯不爭,故無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214.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41500468.A.2B3.html ※ 編輯: mamaes (125.230.214.99), 11/06/2018 18:38:16 ※ 編輯: mamaes (125.230.214.99), 11/06/2018 18:39:20

11/06 18:51, 5年前 , 1F
等等會有一堆人腦補你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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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8:52, 5年前 , 2F
話說有非得用專法的理由嗎? 就因為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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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性戀? 既然效果一樣都是結婚,開新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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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8:52, 5年前 , 4F
目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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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8:53, 5年前 , 5F
感覺是奇蒙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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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8:56, 5年前 , 6F
公投比不比的上釋憲都無所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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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8:57, 5年前 , 7F
因為釋憲沒有限定達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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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異性戀的我來說我覺得跟我沒關係,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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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通非得開新法的理由,我的立場就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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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8:57, 5年前 , 10F
希望一起,那就一起啊會怎麼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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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8:59, 5年前 , 11F
sha大, 先別提異性同性了, 就說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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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8:59, 5年前 , 12F
婚姻中, 嫁娶還是如英文的"m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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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00, 5年前 , 13F
夫妻配偶, 都可以戰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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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00, 5年前 , 14F
結婚的目的有百百款 就算你到婚姻版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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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00, 5年前 , 15F
辦法得到唯一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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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01, 5年前 , 16F
異性婚自己的問題都還沒解決完, 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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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02, 5年前 , 17F
按釋憲文 就算是專法的權利義務也不能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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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02, 5年前 , 18F
於民法 那要不是跟民法同等效力 就是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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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02, 5年前 , 19F
於民法 後者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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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加入同婚, 負載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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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03, 5年前 , 21F
如果你認為同性婚姻本質與異性戀不同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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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價值觀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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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06, 5年前 , 23F
更何況現在專法連草案都沒有 如何評斷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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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也具婚姻自由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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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07, 5年前 , 25F
感覺有人想利用這次同婚的議題,偷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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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07, 5年前 , 26F
ㄧ些法案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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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16, 5年前 , 27F
會被砲74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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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18, 5年前 , 28F
婚姻平權就是替彩虹滑坡舖路啊,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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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18, 5年前 , 29F
將來搞兒少變性訂做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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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20, 5年前 , 30F
恐同都樓上那種水準難怪會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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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20, 5年前 , 31F
婚姻本質從家族倫理變成性權延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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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是彩虹大躍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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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23, 5年前 , 33F
很快一堆阿貓阿狗都會是基本人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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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24, 5年前 , 34F
只要立法棒棒插肛門犯罪,馬上投同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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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25, 5年前 , 35F
你看,講個自己想法又被冠上恐同,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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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25, 5年前 , 36F
挺同人士正常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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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有人整天關心甲啊…現實生活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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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都在跟蹤甲甲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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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40, 5年前 , 39F
肛交入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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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2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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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的事你不完全同意就是反同!”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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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0:37, 5年前 , 63F
幫你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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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0:54, 5年前 , 64F
連說嘴是什麼意思都不懂 然後遇到你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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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反駁的就直接把對方打成反社會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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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算啊? 我看你這篇也滿像反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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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的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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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敲敲法院的門大法官就釋憲啦 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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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威努力了30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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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很專業,後面原po為什麼激動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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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1:00, 5年前 , 71F
非常中肯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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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同婚的明明一堆不要同性結婚啊== 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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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法到底哪裡礙到誰~這麼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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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甲甲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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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血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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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法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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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1:12, 5年前 , 77F
光是器官的數量就不一樣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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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本質不一樣的邏輯,那勞基法不就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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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分開男/女性勞基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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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是給勞工 婚姻是給男女 傻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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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反同方覺得跟同志共用同一個法源有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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玷污的感覺才拼命推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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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1:18, 5年前 , 83F
那教育法要不要分男/女性教育專法,因為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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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1:18, 5年前 , 84F
女本質不一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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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1:44, 5年前 , 85F
同志就自卑族群啊 一點不一樣就說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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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1:44, 5年前 , 86F
視歧視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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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3:18, 5年前 , 87F
真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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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3:28, 5年前 , 88F
同志我呸~我就是歧視啦怎樣 爽~修什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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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3:28, 5年前 , 89F
跟本就不用理他們沒權利哪來權利剝奪說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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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3:28, 5年前 , 90F
呵民情不服想少數強姦多數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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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1:08, 5年前 , 91F
反同的都是一些非自願性守貞的魯蛇啊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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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1:08, 5年前 , 92F
能藉著歧視以滿足內心些許的優越感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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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1:08, 5年前 , 93F
蠻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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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1:59, 5年前 , 94F
樓上請不要自介 不要惱羞
11/07 01:59, 94F

11/07 03:20, 5年前 , 95F
滑坡
11/07 03:20, 95F

11/07 09:02, 5年前 , 96F
反同統一說法行不行 有的說同志權利已經太多
11/07 09:02, 96F

11/07 09:02, 5年前 , 97F
現在又說沒有權利 後者確實是事實才要爭取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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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9:02, 5年前 , 98F
們自己矛盾先打一架好嗎
11/07 09:02, 98F

11/07 09:15, 5年前 , 99F
哈哈 崩潰了 哈哈
11/07 09:15, 99F

11/07 09:18, 5年前 , 100F
可撥彩虹教徒連教主的願景都不知道,
11/07 09:18, 100F

11/07 09:18, 5年前 , 101F
性別流動可是一套宏大理論耶
11/07 09:18, 10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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