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遇到恐怖情人怎麼辦?

看板WomenTalk作者 (佛曰不可說)時間6年前 (2017/07/02 18:51),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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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分享一個聽說的真實案例 同居的男女朋友吵架,男的把女生養的狗從高樓丟下, 狗死亡。男子被依動保法(忘記有無移送家暴法或毀損部份)解送地檢署, 檢察官諭知N萬元交保,後來來替他具保的就是他女友。 os:幹....... 以下提供幾個意見(聽來的或蒐集來的) 1.正在打或剛打完(現行犯)警察將他逮捕,警詢(作筆錄)完畢會解送地檢署複訊, 由檢察官決定被告的強制處分,無保請回、現制住居、交保、責付、 聲押(法院准才會羈押)等等。所以即使他在打人的過程中被抓, 很大機率會在24小時內重獲自由。但如果真的到了警局,被害人請務必表明要告 家暴法,家暴案件跟單純傷害,後續會不同。家暴案被告放走後,至少會通知 警局加強保護被害人,另外就是會有檢察官命令的部分(如果他又被抓,違反命令至少 會提高被聲押、羈押的機率)。另外保護令,記得聲請(法院)。 2.依個人經驗,警察有陪同回住居所搬家的服務? ps單純陪同,不是幫忙搬,搬家部分請找朋友或搬家公司(請勿增加警察人員的辛勞)。 (此部分不確定是否各地區都有,單純經驗分享,請洽地區警察局) 3.以此案例,建議找大於1人的朋友們(最好男女都有),陪同回去搬家 必要時洽詢警察可否陪同。找阿嬤一起到外縣市住一陣子(親戚或朋友家), 斷所有連絡。 4.之前被打沒驗傷被恐嚇沒錄音沒證人的,就....算了吧,開庭看到對方也是很煩的, 開完庭被跟蹤更麻煩。 以上一些整理的意見,有誤請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3.70.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8992695.A.E88.html

07/02 18:57, , 1F
你的前言是重點
07/02 18:57, 1F

07/02 20:29, , 2F
....這種不趁烙跑分手的真是被鬼遮眼了
07/02 20:29, 2F

07/02 22:09, , 3F
原原po是個未滿20歲的女生,對方是個約30的男性,唉!
07/02 22:09, 3F

07/03 10:18, , 4F
怎麼一堆人說的事情好像很輕鬆解決一樣
07/03 10:18, 4F

07/03 10:20, , 5F
(我說原文推文)
07/03 10:20, 5F
文章代碼(AID): #1PMD0tw8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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