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過] 要求性侵受害者提告的人是不是很自私

看板WomenTalk作者 (小朋友)時間7年前 (2017/05/26 03:46), 7年前編輯推噓6(443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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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 (覺得原PO情緒有點....他說盡量噓啦但是....) ---- 我沒有流暢的文筆,也沒有能打動人心的修飾。 只有一顆痛苦無助的心,以及努力抓住,對社會最後的一絲希望。 - 要求受害者提告的人,分成三種,我用僅存的理性記錄。 我希望大部分的人是第一種。 第一種, 是不了解法律不了解性侵害的人, 天真的以為法律會站在公平正義、以為法律會保護弱勢。 這種人不了解法律在真正的性侵害事件中是保護強暴犯的、是打擊受害者的。 所以才要受害者提告,以為可以幫助他們得到正義或是解脫。 第二種, 是知道法律保護加害人、知道求助提告會讓受害者身心崩潰被凌辱到生不如死。 但是還是想要受害者提告來保護避免自己遇害。 有時候這種人也會檢討被害人一定是哪裡行為不檢點所以才會發生這種事情、 有時候這種人也會檢討被害人太懦弱才不提告。 有時候這種人會指責受害者怎麼可以不提告害他們陷於危險之中,非常沒有公德心。 (以上情況不一定都會出現也不一定同時出現,有一些會這樣,暫且把他們分在同一類) 第三種, 就是想要把被害者都打成誣告母豬的那一種。 你不提告一定是因為你合意你誣告沒證據、 不起訴或無罪就是因為你只是要錢所以誣告。 有罪的話只是因為你誣告的技術比較好而已, 真性侵受害人早就在司法判決出來前就身心崩潰了怎麼可能告到底。 - 身為一個提告中的受害者,真的已經超過痛苦到快死掉能夠形容。 當法律跟親友跟路人都站在加害者那邊。 一起檢討審視受害者、 一起汙衊抹黑受害者、 一起要求受害者要夠堅強夠勇敢的去證明這些栽贓人格侮辱都不是真的, 再一起質疑這麼冷靜一定不是受害者。 好吧也是擔心太多被質疑冷靜什麼的。 我甚至連夠勇敢都做不到。 - 為了想辦法讓他被繩之以法避免下一個或是未來很多個受害者, 努力在嚴重的創傷跟焦慮跟憂鬱下不斷翻絞挖掘所有可能的證據。 卻永遠被打回,你無法證明這是非合意的。 沒有直接證據(錄音錄影),間接證據只能看法官個人決定要不要用或是要用多少。 然後申請了交互詰問。 就是一個讓加害人面對自己,讓他誣衊侮辱自己然後再反駁他的唇槍舌戰。 但是收到申請成功的消息卻讓人覺得更加窒息。 光用想的就覺得做不到。就已經讓人言語支離破碎無法表達日常生活了。 想到會看到他聽到他跟他在同一個空間想到距離他很近、想到那些攻擊的話語。 然後還很可能根本就不存在著公平正義。 難怪九成的受害者都不會提告。 當初還以為那些沒提告的人是因為不夠勇敢, 現在才知道提告的真的不是智障就是自以為自己很勇敢的人。 - 像我就是又智障又自以為勇敢的那種 自以為要幫社會伸張正義避免下一個人受害 殊不知這個社會只希望你閉嘴吞下去 知道有其他受害者被威脅, 希望自己不懼威脅成為站出來的第一個。 以為自己是少數10%敢驗傷提告的、 以為自己是少數有些許證據起訴的。 可惜這些少數中的少數中的少數中然後崩潰的我, 只證明了自己是多麼罕見的愚蠢。 還曾天真以為世界有真理有正義會還我公道。 - 可惜不是預謀啊。永遠也拿不出直接證據證明非合意啊。 什麼要學會說不要,講得好像強暴犯會聽得懂你說"不"一樣。 多想預謀錄音錄影下許多自己說不男生卻不停止的一槍斃命的證據。 反正大部分的男生都聽不懂什麼是"不",都可以把他們告到死,爽。 這就是大家所謂公平正義。 - 這麼多的努力跟痛苦實在是不知道對自己到底有什麼好處。 滿腦子想的都是希望避免更多的受害者。來強迫自己勇敢的提告蒐集證據。 希望自己已經失去的人生能有所價值,拼了命的想要保護住下一個潛在受害者。 然後就看到滿滿的潛在受害者不斷的指責訕笑。呵呵。我也覺得我超好笑。 - 看到有人公開性犯罪加害人還要被說不留活路給人家不給人家機會逼死人家。 講得好像那些人在犯行之前有留活路給我們、有給過我們機會一樣。 大家會說,男生就性慾強啊沒辦法、就是會性侵別人或動物就是會騷擾或偷拍偷窺啊。 唉。女生就都這麼公主病開不起玩笑,這麼認真幹麻?很多人都被性侵騷擾偷拍偷窺啊。 女生或男生被性犯罪後自殺。有這麼嚴重嗎,也太脆弱了吧玻璃心。 男生性犯罪被公開,人家名譽毀了要人家拿什麼臉活下去? 就算是受害者很可憐沒錯,這樣把人家逼到絕路不會太過份了嗎? 人家比你更可憐好嗎。你公開人家比人家 性侵/騷擾/偷拍偷窺/裸照威脅 你嚴重多了。 性犯罪者首先就沒有要留活路給人家,也沒有考慮自己的名譽吧。 或反正受害者不敢提告不敢公開、路人甲乙丙都會保護加害人的名譽, 就放肆覺得不需要考慮自己的名譽或人生可能因此毀了。 為什麼受害者平白無故人生被毀了、名譽被毀了、隨時活在恐懼中, 從此無法信任人類、可能生命也被毀了。 還得處處為加害者著想是否不小心毀了加害者的人生或名譽或生命? 若性犯罪者只是覺得好笑好玩開個玩笑,那公開不能只是一個玩笑嗎?那麼認真幹麻啦~ -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吧。 提出問題的人就是沒價值不配得到這個社會的認可。 姦默吧。你就可以得到這個社會給你的價值了。 - 對,我們就是髒,就是不值得被愛,也不配得到愛,就是沒保護好自己, 就是不配活在這個世界上。就是脫累所有人脫累這個世界。 只有指責我們的人最乾淨最有價值。 對,就繼續噓繼續罵,崩潰的受害者就該被噓、沒崩潰的也該被噓,受害者就該被噓。 最好可以噓到讓所有的受害者閉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43.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5741563.A.1A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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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本篇事主的遭遇就不給噓了,可是我必須說,妳不能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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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法律沒有滿足妳要的就認為法律只保護壞人,它的確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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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不足的地方,但是除了妳的權益之外,法律還有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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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權益要兼顧,譬如說冤死的江國慶、差點冤死的蘇建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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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這世上每個人的權益常常衝突,法律不是全能,它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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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人的權益儘量兼顧緩衝。有句話說"法律是以人來做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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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的事,但人不會因此成為不會犯錯的神",法官檢察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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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天眼通也沒有時光機,在無法親自得知事實的情況下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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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光聽妳說的就認為這件事真的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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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回一下(我就直接回囉XD 原PO有想回什麼再特別註明) 所以法律對於無法保護性侵受害者,且對性侵受害者很不友善這件事實是存在的, 雖然無可奈何但是目前的確只能如此。(雖然個人覺得民法部分不需要也這麼不友善) 那麼還要求認為或是責怪受害者應該要提告的人在想什麼? 在真性侵案件中,法律的確是保護著加害者的。 那麼在現行法律與社會風氣下,真的性侵受害者要怎麼願意提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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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 對這部分的法律很沒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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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給原PO一個拍拍 性侵加害人以為自己只是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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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妳說不該責怪被害者不提告這點沒有意見,我有意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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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肯承認自己作的事會使受害者一生都活在痛苦恐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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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法律的比例原則在這類案件上 顯得特別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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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中@@但原PO常把大家推開...說自己是我們的累贅... 好像很多加害人都覺得這些又沒什麼 == 加害人的名譽>受害人發生這些事情毀掉人生 覺得真的性教育不夠...不懂得尊重他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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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妳說"法律保護加害者"這點。重點就是在於法官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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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妳跟對方到底誰在說謊,他也不能光聽妳講的就把人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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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來判刑,所以才希望妳證明。是想哪天妳要是被人誣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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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直接把你判刑,妳是不是會很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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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一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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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巨大創傷時 人類的本能都是會自恨的 但這真的無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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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的真正價值 我覺得原PO很勇敢體貼 她自己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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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還能想著要站出來保護潛在的受害者 她不是累贅是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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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知道事主當初是有找律師還是自己單打獨鬥?訴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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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深的學問,而它之所以這樣定有它的理由,至少在妳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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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自己發言的時候律師還能幫妳講幾句話,這就差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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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之後才有社福單位協助聯絡法律諮詢 不然完全沒概念沒資源也沒錢也沒心情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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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法律保護加害者的說法,真心推不下去...請問法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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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判定該人有罪呢?如果沒有足夠證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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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判決,是不是更有可能造成冤獄的發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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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一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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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繼續保護加害人吧 直到變成像印度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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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覺得好傷心...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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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開大絕推印度出來救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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撻伐受害者的言論看起來有比印度好嗎?哪來的自信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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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遠po很傷心,也能儘量同理妳的感受,但是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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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護加害者這句話。我想不是法律保護加害人,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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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作為一個社會制度,它的極限就在這裡,就算它完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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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30 則推文
還有 7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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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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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和誤判不一樣, 但是撇開誣告不談, 如果沒有無罪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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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或是 預設立場性侵案都是真實的, 那麼誤判的機會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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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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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誣告的成功率也會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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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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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 原PO不適合當法官 太過情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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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是講事實、講證據的地方,不是網路、不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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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你發文或演說,拉攏到比較多人心,你就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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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 即使在不是法庭的地方 你講的話不夠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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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你要舉發、要爆掛 但是你沒有證據 也會被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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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沒有主動去保護任何人,它只是個工具,一個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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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的工具,而且使用有條件限制,那就是證明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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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的證據,因為這些懲罰不是剝奪人的財產就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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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人權是很嚴重的事,所以才要設下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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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個工具,是人做出來的,人腦如果有極限,那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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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當然也有極限,不是無敵、什麼都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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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一個24小時都能貼身保護你的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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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就是你自己,只有你自己能跟自己24小時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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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沒有要受害者閉嘴、也沒有要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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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原PO對法律存在了錯誤的想法與期待(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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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發現使用不順利導致的失望產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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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根本被害妄想症,一堆腦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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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沒勇氣提告,一直把責任推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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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律師不幫你辯護也不幫你講話,還兩手拿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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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對進行訴訟的人有偏見,例如「你如果沒有做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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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怎麼會遇到這種事」,問題是犯罪不是報復,很多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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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為你出現在他身邊,不需要有理由。法官如果沒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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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判斷方法來辨別真假,加上工作量大、包山包海、權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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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檢察官跟律師的責任他都要負)的話,他也很難不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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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某一類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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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老一輩面對要訴訟的人會阻止,說要寬恕、要放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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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玻璃心,說法院沒有用,曠日費時浪費錢,因為在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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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經驗裡就是被律師掮客跟周圍的人這樣講,後來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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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的確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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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在性侵受害這件事情上 一向是沒遇過的人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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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男意見最多 老是說為什麼不告之類的 很令人傻眼 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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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5:34, , 302F
去了解一下性侵現況都不願意卻總喜歡發表自己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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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5:34, , 303F
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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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成不會提告的統計證據在哪? 看過 無論台灣美國 都大概6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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