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崩潰炒泡麵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曼娜)時間7年前 (2016/10/19 22:12), 編輯推噓6(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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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p1209 (印度甩餅)》之銘言: : 先聲明 本人友人為該公司職員 僅為代PO 跟此該公司及事件毫無關聯 : "本件發生日前後,公司並無接獲任何客訴反應,有異物正常顧客會找店家處理, : 發文者是否同業競爭惡意發文,可受公評,待司法調查便可得知,本案已報案處理 : 目前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 兆紅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ㄜ.... 我怕,用推文的你可能會看不到, 所以我覺得,回一篇給你,可能會比較清楚點@@ 因為你的開頭有說到: 先聲明 本人友人為該公司職員 僅為代PO 跟此該公司及事件毫無關聯 所以, 我想, 你應該, 沒有得到 這家公司的授權?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建議你早點刪文~ 因為這篇文你也有可能跟著被吉 這樣~ o'_'o -- ◢◣▁▃▁◢◣ ╔═════════════╗ ╔╬╗ 這是一篇U文 ╔╬╗ ║╚╝ 為了促進U文界的發展 ╚╝║ ◣ ◢║╔╗是否願意貢獻P幣給原波 ╔╗║ ◤ ◥▋ ▃▇▃ ╚╬╝ (Y/Y)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179.1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6886371.A.D18.html

10/19 22:18, , 1F
他意思是說他只是代po 文中意思跟他無關
10/19 22:18, 1F

10/19 22:19, , 2F
原來如此
10/19 22:19, 2F

10/19 22:20, , 3F
這意思就像某個傳媒發了一篇廣告,不代表他的立場啊
10/19 22:20, 3F

10/19 22:20, , 4F
怎麼會想到沒有得到他的授權那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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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2:22, , 5F
因為如果我是店家,我會先吉這篇的PO文者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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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2:24, , 6F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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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2:30, , 7F
若是要切割先從這po文者開始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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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2:32, , 8F
如果這聲明沒有公開公布…真的要切割或者要吉不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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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2:32, , 9F
可能啦XD
10/19 22:32, 9F

10/19 22:47, , 10F
為了自清,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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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2:59, , 11F
除非這篇文章店家有強調不公布(不過不公布打這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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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2:59, , 12F
不然我還挺想知道要吉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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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3:05, , 13F
如果是公開的話就像FB,要怎麼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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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0:09, , 14F
我以為「代po」是幫這家公司po的意思?跟授權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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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0:09, , 15F
10/20 00:09, 15F

10/20 00:13, , 16F
如果沒有公開的文件,你要怎麼證明是公司po的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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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隨便寫的XD(如果原po朋友只是小職員,那就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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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訊息的畫面,是否能夠代公司要原po代po出那樣的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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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也是問題)(我說的問題不僅限於刑事責任,民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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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0:13, , 20F
不是不可以的路徑),不過我想應該不會這麼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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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8:46, , 21F
這文章感覺就是對外宣稱,怎麼看也不像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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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8:47, , 22F
除非真的只是對某個人或公司內部,然後被員工轉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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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8:47, , 23F
才有可能告吧
10/20 08:47, 23F
文章代碼(AID): #1O1tzZqO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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