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勇夫屋主勒死小偷被判緩刑的感想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發點優文賺P幣)時間7年前 (2016/09/12 17:30), 7年前編輯推噓42(46488)
留言138則, 3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7 (看更多)
其實八卦版討論了很多篇 但我感慨的是 有一篇是完全從法理、邏輯上去分析 但下面的推文卻都是情緒性的 “小偷就是該死” “誰叫他要偷東西” “你家有被偷過嗎,講這種話?” 幾乎看不到啥噓文者,能講出什麼邏輯性的討論 從小燈泡事件、虐貓,到這次的小偷被勒斃 其實可以看出台灣社會有種憤恨的報復心理 “犯罪者就是該給他死” 心中有怨恨,必要傷害他人,才覺得自己的正義獲得伸張 這種心理,是否跟犯罪者有幾分類似? 這種情緒,對於社會風氣又是好是壞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157.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3672617.A.FC6.html

09/12 17:30, , 1F
等你家被偷就知道了
09/12 17:30, 1F
我家被偷 我會希望小偷被法律制裁,而不是讓他死

09/12 17:32, , 2F
一樓等你家被偷 然後你失手殺人小偷 你就知道了
09/12 17:32, 2F

09/12 17:32, , 3F
就有些反廢死者的邏輯是 如果死的是你家人?
09/12 17:32, 3F

09/12 17:33, , 4F
1F完美示範!
09/12 17:33, 4F

09/12 17:33, , 5F
阿不就用情緒來判定犯罪者罪責而非法律
09/12 17:33, 5F

09/12 17:33, , 6F
且可悲的是這種人在八卦版超多 幾乎一面倒
09/12 17:33, 6F

09/12 17:34, , 7F
我覺得一樓這種邏輯的人 應該要上街頭主張犯罪就該死
09/12 17:34, 7F

09/12 17:34, , 8F
台灣是情理法喔,不是法理情
09/12 17:34, 8F

09/12 17:34, , 9F
不論犯什麼罪 唯一死刑最快最方便
09/12 17:34, 9F

09/12 17:35, , 10F
我反廢死 但這些說出這種可笑的話的人根本豬隊友
09/12 17:35, 10F

09/12 17:35, , 11F
這個事件算是法理情了吧 情理法早判無罪了
09/12 17:35, 11F

09/12 17:44, , 12F
1樓是暗樁嗎 wwwww
09/12 17:44, 12F

09/12 17:49, , 13F
我家被偷若小偷躲到廁所我會請另一半報警並離開現場自
09/12 17:49, 13F

09/12 17:49, , 14F
己拿鋁棒在外等他,若他真衝出打又何妨,還好吾人學過
09/12 17:49, 14F

09/12 17:49, , 15F
正當防衛,時點拿捏很重要
09/12 17:49, 15F

09/12 17:52, , 16F
從法理邏輯去分析的文很多好不好...
09/12 17:52, 16F

09/12 17:52, , 17F
你眼中只看得到你想看的嗎?
09/12 17:52, 17F

09/12 17:53, , 18F
等你家被偷,小偷抓狂砍死人,你就知道了
09/12 17:53, 18F

09/12 17:53, , 19F
你會寧可殺了小偷,也不願意妻兒受傷害
09/12 17:53, 19F
照你這邏輯,日常一切只要發生衝突,一定先把對方打死在說 因為你不知道對方會不會突然抓狂砍死你 然後基於以上的理論 起衝突時因為要防備對方抓狂,所以要先殺人 就算你知道對方不會抓狂 你也要防備對方為了防備你抓狂而殺了你,所以還是要先殺人 結論: 先殺人 更別說被勒到無意識狀態的人,還能抓狂? 如果他覺得妻子有危險,竟然不是叫妻子先逃避 而是讓老婆在旁邊拿手機攝影? 只能說當事者自己對於正當防衛有很大的誤解 偷東西是錯的,但並不該死 他偷東西犯法,但跟他被勒死,這是兩回事

09/12 17:54, , 20F
樓上,所以本案小偷是有拿兇器抓狂砍人嗎?
09/12 17:54, 20F

09/12 17:55, , 21F
一樓要玩結果論可以啊 結論是小偷沒刀 然後死了
09/12 17:55, 21F

09/12 18:14, , 22F
日常衝突跟你家莫名跑出一個人不太一樣啊
09/12 18:14, 22F

09/12 18:14, , 23F
民粹很誇張 什麼都要死刑
09/12 18:14, 23F

09/12 18:15, , 24F
家裡突然跑出一個人哪裡知道他的企圖,有沒有練過武術
09/12 18:15, 24F

09/12 18:16, , 25F
身上有甚麼武器
09/12 18:16, 25F
這件案子爭議點其實不在於屋主反抗 而是屋主已將小偷壓制到昏厥,卻選擇持續勒頸不放 壓制跟勒頸,完全不一樣

09/12 18:18, , 26F
是啊,但很明顯地把對方壓制住之後,就不應該進一步
09/12 18:18, 26F

09/12 18:19, , 27F
再傷害他的性命。正當防衛不是逞英雄條款。
09/12 18:19, 27F
※ 編輯: werttrew (42.78.157.155), 09/12/2016 18:21:31

09/12 18:23, , 28F
當然確認壓制住對手,就不該繼續取對方性命
09/12 18:23, 28F

09/12 18:24, , 29F
跟鄭捷一樣反社會人格,要小心這種人
09/12 18:24, 29F

09/12 18:24, , 30F
可是他的壓制法就是勒頸,然後要確認對方有無反擊的可能
09/12 18:24, 30F

09/12 18:26, , 31F
當然可以有很多替代方案,可能勒到一半叫老婆拿東西綁他
09/12 18:26, 31F

09/12 18:27, , 32F
一般人進入戰鬥模式腦袋是空白的,屋主是訓練有素的話
09/12 18:27, 32F

09/12 18:27, , 33F
就真的很有問題了
09/12 18:27, 33F
其實屋主還蠻理智的叫老婆拿手機攝影 我只能推測屋主覺得: “在這種情形下,把人勒死也是正當防衛” 而持續他的勒頸行為

09/12 18:34, , 34F
結果就是有個人跑到人家家裡偷東西然後被殺了 殺人的
09/12 18:34, 34F
還有 65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9/12 21:25, , 100F
認為本案有殺人故意的可是不在少數,法官已經判夠輕了
09/12 21:25, 100F

09/12 21:25, , 101F
法官不就是照著不小心勒死下去判的嗎
09/12 21:25, 101F

09/12 21:38, , 102F
BJ4大大,台灣又是哪條法律不夠好需要堡壘法來加強
09/12 21:38, 102F

09/12 21:38, , 103F
願聞其詳
09/12 21:38, 103F

09/12 21:42, , 104F
臺灣多暴民,不意外
09/12 21:42, 104F

09/12 21:43, , 105F
無知刁民也是一堆
09/12 21:43, 105F

09/12 21:44, , 106F
樓上你太抬舉這種人了,他哪講的出什麼論述,反正犯罪者
09/12 21:44, 106F

09/12 21:44, , 107F
死,罪犯沒有人權,最好全部酷刑至死,懂?
09/12 21:44, 107F

09/12 21:57, , 108F
只會含糊說要加強= =
09/12 21:57, 108F

09/12 22:02, , 109F
阿那個被打臉的咧?怎麼消失了 不是很嗆?
09/12 22:02, 109F

09/12 22:11, , 110F
我是覺得陌生人死在家有點噁
09/12 22:11, 110F

09/12 22:21, , 111F
剛在八卦發廢文科科笑 打什麼臉?
09/12 22:21, 111F

09/12 22:21, , 112F
wiki就有了 http://goo.gl/Cnks6x
09/12 22:21, 112F

09/12 22:22, , 113F
家屬拿到的是火險保險金 屋主沒拿半毛出來
09/12 22:22, 113F

09/12 22:22, , 114F
然後無罪就是無罪 你日本人死了就是死了 打什麼臉?
09/12 22:22, 114F

09/12 22:23, , 115F
福利資聽不懂 那就開槍了啊
09/12 22:23, 115F

09/12 22:30, , 116F
「在稍後的民事審判結果,法院認為Peairs有過失責任
09/12 22:30, 116F

09/12 22:31, , 117F
並判決Peairs需賠償服部的親屬650,000美元。」
09/12 22:31, 117F

09/12 22:39, , 118F
樓上 wiki文中原文是'法院認為Peairs有過失所以判賠650000
09/12 22:39, 118F

09/12 22:39, , 119F
美元', 他是因為沒錢所以申請破產,只能拿出火災保險金的1
09/12 22:39, 119F

09/12 22:39, , 120F
0萬元,這就是他民事有責任啊.....
09/12 22:39, 120F

09/12 22:41, , 121F
喔 是指樓樓上o大 而且文末最後一例就被判過失的徒刑了
09/12 22:41, 121F

09/12 22:41, , 122F
所以case by case 不是這種案例都無罪的好嗎
09/12 22:41, 122F

09/12 22:42, , 123F
討論對錯的話這個問題從法律討論才是最沒邏輯的作法
09/12 22:42, 123F

09/12 22:43, , 124F
臉都打爛了還不認就很難看囉~
09/12 22:43, 124F

09/12 22:44, , 125F
不同國家法律都可以不一樣了 難道對錯可以因地制宜?
09/12 22:44, 125F
所以你覺得如果8+9拿著槍在街道上晃來晃去也沒錯嗎? 因為這在美國沒什麼錯啊,那在台灣也是對的? ※ 編輯: werttrew (42.78.157.155), 09/12/2016 23:01:58

09/12 23:28, , 126F
在美國槍要執照,要在公開場合合法擁槍要有另外一張執照
09/12 23:28, 126F

09/12 23:29, , 127F
擁槍跟公開擁槍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喔
09/12 23:29, 127F

09/13 01:25, , 128F
最好在美國也能拿槍在槍到晃 半瓶水
09/13 01:25, 128F

09/13 04:19, , 129F
09/13 04:19, 129F

09/13 10:27, , 130F
我覺得阿,有些人很好笑,都說你怎麼知道小偷會不會抓
09/13 10:27, 130F

09/13 10:27, , 131F
狂砍人或身上有啥武器。 阿你都懷疑對方身上有武器了,
09/13 10:27, 131F

09/13 10:28, , 132F
還不快逃喔,笑死我了XDDDDDDD
09/13 10:28, 132F

09/13 14:04, , 133F
ooyy可以多去查證一下,其他州我不熟,但以我住了快十年
09/13 14:04, 133F

09/13 14:05, , 134F
的加州來講,屋主在自己所有權的property內,的確有權力
09/13 14:05, 134F

09/13 14:06, , 135F
射擊侵入者,但有一說是不能從背後"追擊",也就是你必須
09/13 14:06, 135F

09/13 14:06, , 136F
是防範,而非報復性質的攻擊,否則一樣有刑事責任
09/13 14:06, 136F

09/13 16:02, , 137F
美國保壘原則跟槍枝合法化是有關連的,不然台灣也來開放槍
09/13 16:02, 137F

09/13 16:02, , 138F
09/13 16:02, 138F
文章代碼(AID): #1NrdMf_6 (WomenTalk)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NrdMf_6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