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女生能夠接受單身但有小孩的男人?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貓奴小主管)時間7年前 (2016/07/27 12:18), 7年前編輯推噓6(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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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事由是因為 我妹最近懷了第二胎 然後我年紀老大不小了又還沒結婚 : 我媽打算把我妹的第一個小孩 過繼到我名下當養子 我是不置可否 過繼不一定等於收養,在法律上父親要跟小孩成為家人 1.婚生推定 (小孩生母有婚姻關係,小孩出生時推定為母之配偶為父) 2.認領 (小孩生母沒有婚姻關係,小孩由生父到戶政事務所做認領的動作) (認領之生父本身有無婚姻關係沒有差別、認領是父親認自己生的小孩) 3.收養 將不是自己的小孩收養為自己的小孩,養子女所有權利義務同婚生子女 習俗中有所謂的過繼,這可能只是個掛名,也可能是想真的收養 不清楚你母親所謂的過繼是指哪一種。 單純掛名,僅是所謂族譜中或實際生活中,小孩是你的,你會負擔他的費用 但正式戶籍、法律上他還是你妹妹、妹夫的小孩,這個法律管不著 可是如果你母親的意思是要你收養你的外甥/女 我直接跟你說你媽想太多。 現在收養已經非常保護兒童 民國102年後,所有的收養不但要先經過指定機構的認可,還要再到法院 由法官准許收養(在那之前是法院准許即可) 目前僅有特殊條件下的情形可以指定收養兒童且不經由機構,其他原則上不能指定 (你應該是符合條件,與被收養人有血緣關係且為一定親等) ( http://www.adoptinfo.org.tw/AdoptFlow.aspx 台灣兒童及少年收養資訊中心) 一般收養 收養人須先進行親職教育,並由機構社工進行評估 等評估OK後,機構會將文件送至法院由家事庭法官進行准許收養的裁定 你們屬於近親收養,可直接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 不過法官那關你們大概過不了 你妹妹夫妻又沒有對小孩有不適任,你本身意願也沒有非常強烈 讓一個孩子脫離其無不適任之原生父母到單身舅舅那邊,對小孩的好處在哪O_o? 你家的祖宗如何,對法官來說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一直都是對小孩好不好。 你們要私底下搞,法律管不著 但一旦要變更法律上的關係,法律就會介入保護小孩 一切以對小孩的最佳利益為主 : 有女生的意見是 叫我一定要拒絕 因為如果男生婚前有小孩 女生排斥感會很大 : 也有女生的意見是 覺得其實這樣也不差 這樣婚後雙方也比較沒有生小孩的壓力 : 我個人是比較偏向後者的想法 因為身為長子 傳宗接代的壓力大的話 : 以後為了父母之命而生小孩 給未來夫妻倆人 壓力都很大 : 我同學就是這樣 雖然已經結婚幾年了 但是他爸媽 每次都念他們何時才要生小孩 : 所以我個人就這個觀點來看如果接受養子 應該反而有助於未來有婚姻生活的情況 : 只是不知道多數女生是怎麼想的 所以上來問問看大家是怎麼看 : 單身男生 但婚前有小孩的這件事情 女生會不會在乎小孩不是我能說啥的 有人會在乎有人不會阿...... 但果你真的不想收養 去估狗一下收養流程(102年後)印給你媽看 就會知道現在收養是多複雜的一件事。 http://www.adoptinfo.org.tw/AdoptFlow.aspx 台灣兒童及少年收養資訊中心 撇開法官同不同意這件事 原原PO到底是打算做怎樣的定位呢?? 收養這個小孩,成功之後,原原PO要以什麼樣的角度定位去看這小孩? 以舅舅角度? 以父親的角度? 又希望如果有的另一半以什麼樣的角度來對小孩? 以嬸嬸的角度? 以母親的角度? 金援妹妹一家幫他們養小孩,跟收養外甥/女是完全的兩件事 相信原原PO也非常清楚。 你和你的另一半,若是以舅舅跟嬸嬸的角色定位 那你們之間的問題是你的另一半會不會介意你金援妹妹一家 但若是當父母的角色,那又是完全的另一回事了 原原PO的文章跟推文,對於養外甥這件事似乎是並不介意 但收養就是另一個角色定位的問題。 -- ◣ __ 降龍羅漢現身~ 下凡普渡眾生~ ○╱ ╲○ ╱ ─ ─ ╲ │ 哥哥~ 摸摸~ ˙ ˙ )︻( ◢ / 〉 /\ ψmrosca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91.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9593126.A.459.html

07/27 12:19, , 1F
其實原po是律師....
07/27 12:19, 1F

07/27 12:21, , 2F
XD
07/27 12:21, 2F

07/27 12:24, , 3F
安心 這部份簡單他會搞定,被逼婚的事情比較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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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2:25, , 4F
怎麼一堆人在關公面前耍大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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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2:29, , 5F
這不簡單欸,除非你說有什麼什麼祕密管道就當我沒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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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2:32, , 6F
他要問的是女生在不在意而已 真的蠻科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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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2:41, , 7F
我印象中之前看到的一個案例是要過給單身有經濟能力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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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2:41, , 8F
法院是不准的,近年都是以兒童有利角度考量,不過原po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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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2:41, , 9F
是律師,他真的想收養會自己去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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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2:43, , 10F
目前都算嚴格,問介不介意,就有的介意有的不介意咩...
07/27 12:43, 10F

07/27 12:44, , 11F
原原波推文還有人嗆他不懂法律....XDDD
07/27 12:44, 11F

07/27 13:06, , 12F
我不認為原原PO沒有辦法收養,問題是法官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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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07, , 13F
他是律師應該更清楚這一點。 他真不想收養就不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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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07, , 14F
他不是更應該見過不介意另一半有小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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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uusnow (111.248.91.142), 07/27/2016 13:25:37

07/27 13:18, , 15F
這篇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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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19, , 16F
無出養必要性的話法院交查根本不會給過,更何況還是這種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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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19, , 17F
直接扶養事實的「過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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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35, , 18F
從他上面的敘述來看他要做到法官同意收養並不困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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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36, , 19F
他都說他妹和妹夫經濟狀況不好了 而且又有第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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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37, , 20F
經濟狀況不好不一定是什麼問題....有遇過年輕父母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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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還是他主觀意願為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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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38, , 22F
我辦過近親收養,依現在評分標準單身要給過真的是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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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38, , 23F
小孩的保母願意收養,父母也同意,但被法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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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39, , 24F
經濟狀況不好也是有相對應的社會救濟制度,光只有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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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39, , 25F
當理由非常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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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39, , 26F
儘管小孩父親在小孩送保母之後沒去看過,母親看過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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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39, , 27F
至於收養人和出養人的意願在這個案例中問題反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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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39, , 28F
兩人的經濟狀況都很不好,所以才同意給保母夫妻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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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39, , 29F
反正他都說他妹會屈服他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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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40, , 30F
法官表示:被收養人的法定代理人尚年輕,將來未嘗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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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41, , 31F
機會給被收養人一個適宜的家庭生活。 阿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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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43, , 32F
他們離婚的原因就是年輕外加貧賤夫妻百事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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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43, , 33F
保母費也是給了前面幾個月就沒給了ˊ_>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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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4:07, , 34F
還有一個問題是妹婿經濟差到底是差到什麼地步?看過6萬養
07/27 14:07, 34F

07/27 14:07, , 35F
小孩很辛苦的討論,實際上法院對養小孩的經濟能力標準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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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4:07, , 36F
那麼高,因為原po看起來家境不錯,所以他說的經濟能力差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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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4:07, , 37F
不好以一般家庭來說並沒那麼差,只是不能富養,如果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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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4:07, , 38F
孩父母有毒品前科或會對小孩家暴還比較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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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0:08, , 39F
推這篇
07/27 20:08,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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