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個人條目
剛剛把英文版有關傳記的一些規定看了兩次,覺得在有些規定上,維基是相當
的不友善,甚至是直接可能把問題導向需要以法律來解決。雖然看起來有點棘手,
但是還是有一些可以argue的空間。
其中一點就是知名度。在這方面可以採去出了中文維基,知名度上KJ是非常
非常的有限。也可以說,對維基沒有甚麼接觸的大多數人,根本就不知道KJ,
也不會認為這個條目的重要性有多高。
離題一下,這是中文維基裡面,尤其是關於動漫和演藝界的編輯愛好者的一個
普遍現象:他們知道的事情其他人理所當然的也要重視。在維基活動認識的人
不代表即使接受訪問就有高知名度。
這裡對KJ有兩點建議:
先將妳的各人頁面上,有關妳的訊息的部分先予以刪除,並且加上諸如頁面資料當中
與各人資訊有關,基於隱私權,未經允許請勿使用。
其次,對於妳的條目中的照片,研究一下是不是可以基於人格權加以刪除。我覺得
這一點對於妳個人是很重要的。
第三,妳可能還是要開始想一想怎麼寫信給基金會抱怨這件事情。根據傳記規定
當中提到的,是可以針對與當事人有關的條目或敘述來聯絡基金會。KJ的英文不
錯,一般撰寫應該是沒問題,不過還是會建議妳找一位律師研究一下措詞。
我在維基的回應基本上很難再根據相關規定有大幅的引伸,基本上,在看過英文版
的規定之後,我對於在網路上公開私人的資訊有更負面的看法,而維基在這方面
的態度是相當的不友善。不過,這只是我的看法而以。
就先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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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8.18.24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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