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侵權另一件事

看板Wikipedia作者 (維基百科助理主編)時間20年前 (2005/09/07 11: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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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auncher (.....)》之銘言: : 烏龍派出所的內容被直接回退, : 我根本不會去想會發生這種事, : 因為通常侵權是在剛做好就會抓了 : 可是這各是內容完成兩個月後被抄, : 三個月後說內容侵權, : 快半年前的東西而且沒人通知我有侵權嫌疑, : 然後逛到就通通不見了, : 最可惡的是抄我的根本是一字不漏 或許可以考慮在抓侵權的同時 給該條目的主要作者一個通知 不過這件事會增加侵權的工作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4.2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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