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侵權另一件事

看板Wikipedia作者 (.....)時間20年前 (2005/09/07 10: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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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eodoranian (維基百科助理主編)》之銘言: : ※ 引述《blauncher (.....)》之銘言: : : 條目被這樣刪掉只能說是死的不明不白 : : 列個SOP讓這種情形少些或注意一下吧 : 現行的sop就是如果你是條目原作者 : 可以去表明並非侵權 : 這樣就可以回復了 : 侵權投票有七天時間 : 說死得不明不白有欠公允 烏龍派出所的內容被直接回退, 我根本不會去想會發生這種事, 因為通常侵權是在剛做好就會抓了 可是這各是內容完成兩個月後被抄, 三個月後說內容侵權, 快半年前的東西而且沒人通知我有侵權嫌疑, 然後逛到就通通不見了, 最可惡的是抄我的根本是一字不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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