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德川千姬
部份恕刪
以下我要說的可能有點偏離這個討論串的主題 = =a
※ 引述《HloCY (戰國迷)》之銘言:
: 戰國時代 就算是天下人的女兒孫女
: 地位仍然不如家中一個侍大將
: 無論是什麼情況的嫁娶
: 都一再的證明戰國時代女性在社會上根本沒有地位可言
我想這個結論可能下得太過武斷
的確,大名家之間的婚姻實質上都是有政治目的,公主們可說是被利用來當籌碼
不過這點並不直接等於當時女性在社會上沒有地位
耶穌會傳教士路伊斯‧佛洛伊斯曾根據親身體驗撰寫《日歐文化比較》一書
雖然他寫作時有誇大的毛病,且外國人的觀察或許帶著有色眼鏡,不能無條件相信其說
但反過來說,就因為這本書是外國人的觀察
故會寫出當時日本人習以為常而不會記下的事情
並且這是其親身經歷,故對於了解當時的日本社會,是具有相當參考價值的
以下從《日歐文化比較》第二章中,摘錄出有關女性社會地位的條目來參考看看
29 在歐洲,夫婦同行時,丈夫走在前。在日本則是妻子走在前。
30 在歐洲,夫妻財產共有。在日本則是各管各的財產。有時妻子會以高利借錢給丈夫。
31 在歐洲,除了牽扯到犯罪的情形之外,與妻子離婚是最不名譽的,在日本,人們可
隨時隨著自由意識離婚。妻子不會因為離婚一事而失去名譽,也可以再婚。
34 在歐洲,將女兒關在房裡好好保護是非常重要的,此事由人們嚴格執行。在日本,
為人女兒者,可以不向父母說一聲,自己一人出遊一到數日。
35 在歐洲,妻子不可以在沒有丈夫的許可下擅自踏出家門。在日本,妻子擁有去自己
想去的地方,而不告訴丈夫的自由。
38 在歐洲雖然也有墮胎的事例,但是很少。在日本,這是極為普通的事情,甚至有女
性曾墮胎二十次
39 在歐洲,可說是完全沒有殺嬰的事例。日本的女性若認為其無法養育這個孩子的話,
會將腳踩在孩子的喉嚨上殺掉
(參考:鄭舜功著《日本一鑑》窮河話海 卷三 男女~「備按日本女多男少,漢書隋志
迄今亦然。其男少也,抑非少生。若生男多,俗通厭之。其生母當生產時,審係男
產男必多厭,即執兒身仍捉兒首扭殺之。其殘忍也如此。欲女多者,俗妻妾多之故
也。」)
45 我們(歐洲人)之中,會書寫文字的女性不多。日本的高貴的女性們則認為,不會寫
字有損其自身價值。
54 在歐洲,女性喝酒是件失禮的行為。在日本,女性喝酒是極為普通的事。祭典的時
候,常常有人喝到爛醉
以上是我覺得跟女性社會地位有關聯的條目
大致上給人一種自由開放,相對於歐洲而言比較沒有束縛的印象
故個人以為當時的女性不至於到沒有地位的程度,特別是有關財產的第30條 ^^
不過這見仁見智,我想應該有板友持不同意見
另外,女兒出遊不告訴父母,妻子出遊不告訴丈夫的情況
(我省略了第二章第一個條目:比起歐洲重視貞操,日本女性完全不重視貞操)
我想應該是發生在民眾階層,或是下級武士階層
38條關於墮胎的條目,雖然二十次這個數字讓人覺得佛洛伊斯是在唬爛
但其他傳教士的記錄之中也曾提到日本女性的墮胎並不少見
故或許二十次是誇大,但基本上墮胎是很普通的事情這點應該沒錯
39的殺嬰.....我在打字的時候都覺得毛骨聳然
但是,不只是佛洛伊斯,連鄭舜功(他當時也是去過日本)也留下類似記錄,故應該非假
並且鄭舜功還提到殺的是男嬰,理由是女孩可以去當人家妻妾
言下之意男孩無用...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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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波國の日向守が慟き 天下の面目をほどこし候
次に羽柴藤吉郎 數國比類なし
然して池田勝三郎 小身といひしも 程なく花熊申し付け 是れ又天下の覺えを取る
爰を以て我が心を發し一廉の慟きこれあるべき事
~信長公記 卷十三よ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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