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國際法的人道主義在戰爭中的適用

看板Warfare作者 (99%是眼鏡與吐槽)時間11年前 (2013/05/09 17:40), 編輯推噓12(1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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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象把強姦推諉給"性沖動難以避免"一樣﹐把戰爭罪行同樣推諉給"難以避免"﹐ : 然後你就說"爽快一點﹐這是該死的性沖動﹐記得﹐但別去追究"﹖ : : 有爭議的是法律的量刑輕重問題和審判過程的公正公平公開問題﹐ : 到你這裡變成"不要追究"﹖然後還說別人是精神潔癖﹐真是讓人不快。 感到不快是應該的 其實這點我支持你 但是讀戰史的暗黑面 應該會發現實務上很多都是政治妥協 或是找幾個人頭負責 事實上很多殺戮行為 的的確確不會被問罪 因為在戰爭中那被認為是當然的 比如說 跟美軍那種士兵個人的零星強姦不同 甚至跟單純讓士兵發洩的解放軍紀式強姦也不同 (這在非洲內戰很多) 在戰爭中有計畫的強姦行動是有案例存在的 在南斯拉夫內戰發明一個名詞叫"種族清洗" 就是指藉由有計畫的屠殺跟強姦行動 來改變區的人口組成 讓敵對民族死的死 逃的逃 還活著 生下來也會變成自己人 這非常殘忍 但是事後不得不承認這有其效果 因為民族居住區域被明確的分開之後 事後的談判跟土地劃分變的較容易 這是結果論 不一定是事前就有計畫 但是道理跟君主論裡頭所說的"武裝殖民"相同 把原來住在上頭的人趕走 不走的釘子戶殺光 再移入自己人 這塊地就是你的了 二戰以後我們講普世人權 至少政治家公開口號上會反對這些事 不過戰後想追究這些事情會面對一些問題 就是無法確定犯人 加上犯人太多 所以最終要追究下級的執行犯司法上跟政治上都不太可能 頂多只能追究幹部級的指導犯 也就是典型的找人頭負責 這個結果就是有人強姦不用負責 你應該感到很不快或是很憤慨 而且當自己捲入戰爭時 自己不這樣做 還應該舉發這樣做的同袍(這個其實是最困難的) 但是對於不可能讓所有參與者負責的事實 必須要加以忍耐 (這句話其實是從鋼之鍊金術師裡頭學來的) 比如這樣講吧 一個排長受營長命令帶著自己的排燒掉了一個村子的村民 用平時的司法觀點 這是整個排都有罪 但是如果現在打贏了要戰後大審 是要審營長 排長 整個排? 如果是最後一個選項 案件的規模大到東部戰線那樣 那犯人的數目將數以十萬計 而且還不含戰爭中偷竊跟強盜之類的小罪不計其數 破壞房屋跟殺人放火都是家常便飯 到時候百萬人有罪 實際上蘇聯確實是這樣復仇所以 把乾脆幾乎所有抓到的德軍 都送去低待遇勞動改造或修復城鎮 導致德軍戰俘有頗高的死亡率 喜歡這套我倒是不反對 但是一般來說這也不是很支持人權的行為 跟古早打輸了的俘虜就是當奴隸 其實頗接近 當然 人類也不是第一次打仗 所以古早就想過這些事情的解決法 一般來說比較普及的妥協法 就是送幾個人頭出去加上戰爭賠款 其他的就別追究了 講難聽一點其實德國就是把納粹黨這個概念 全部當作人頭送出去了 而且為了顯示自己很有誠意所以 跟義大利人自己先殺莫索里尼那樣 徹底的在國內搜捕"納粹黨"這個概念 但是戰後德國境內其實還是 到處都是當年有直接間接參與各種暴行 的納粹黨相關人物 一些比較大咖的人只要跟盟軍合作或是跟蘇聯合作 戰後也混得還不錯 戰後處理實務上就是這樣很骯髒 但是追究到底也沒人有好處 這應該要覺得很不爽但是就是要妥協 太過正直的人容易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到最後只會變成想殺光所有惡黨的正義恐怖份子 在理想跟現實之間取得平衡 就是某個程度以上的事情 就必須放水流不追究 搞和解就是要妥協跟忍耐 毫不妥協跟忍耐的人往往看起來都是被某種正義洗腦的狂戰士 最後還是補上一句老經驗的俄國人的諺語 若要記住戰爭 就會產生很多仇恨 若是忘記戰爭 戰爭就會捲土重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62.197 ※ 編輯: NKN 來自: 210.209.162.197 (05/09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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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該說的跟想說的 都講的差不多了 最後來總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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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他國戰史的戰爭暴行的時候 別忘了查查自國戰史的戰爭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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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戰爭暴行應該感到憤慨 而且應該量力而為的加以阻止跟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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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但戰後和解跟重建秩序 需要忍耐跟妥協 一些事必須放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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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總合來說請對戰爭暴行冷靜不帶感情的加以機械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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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化反應只會造成以血洗血的更大規模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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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00年後除了戰史宅之外也沒人會管這些事 他們會覺得無關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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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如果你還是很憤慨 請想起鋼鐵人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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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的死亡是悲劇 百萬的死亡只是統計數字" 來保持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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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紀為偉大的鋼鐵之人----約瑟夫.史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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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表明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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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夏...我最喜歡的漫畫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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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沙夏錯的地方就在於他是對的...對到會死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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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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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加上一點.對破壞原有政治解決方案的說法以及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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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認知道這是對和平的破壞以及挑釁.若是認為現有秩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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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站在反對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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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我認為你偷換了概念。在過了500年之後﹐其實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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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年﹐老一輩的人死光就行了。這時來說寬容跟和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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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也是必須的。但這是寬恕﹐是認定對方有罪﹐但已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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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的寬恕﹐而非認為這是"必須之惡"﹐認為必須之惡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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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恕﹐而是試圖將暴行"合理化"﹐這不但不能減少暴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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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會鼓勵到暴行。而且﹐未來的可以寬恕﹐不等於在事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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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寬恕。而第二點﹐寬恕是對方做出的﹐而非自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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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來說﹐法國波蘭以色列可以寬恕德國﹐中國韓國未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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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寬恕日本﹐但不能是德國日本寬恕自己﹐所以當日本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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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將自己的行為"淡化掉"時﹐就不是你說的寬容跟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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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你所說的一切﹐即使有道理﹐但都是有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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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恰恰一直在用不同時空的"一樣"(時間上500年後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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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空間上其他國家的"一樣")來模糊各種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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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前提是不可忽視的﹐同樣用刺刀戳死人﹐前提不同(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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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個記住會產生很多仇恨 忘記戰爭會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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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或對戰俘)結論就不同﹐同樣使得人質死亡﹐同樣炮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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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同樣淡忘戰爭跟和解﹐前提不同﹐結論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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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理解這是必須之惡"與"認為這是必須之惡" 兩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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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 相差二字 但是天差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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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N 的原意應該是樓上說的理解,只是一論述起來就像在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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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手上沒沾血?的大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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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兄這說法看起來也有問題啊..一代老人家死光以後要找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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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所謂"犯罪"的主體 是國家還是軍頭? 是政府還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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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來只有耶穌或他老爸能審戰爭罪行了,難道這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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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還活著的時候不去追究 人都死了才要挖墳鞭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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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的世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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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個幾十一百年 整個國家都換了好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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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這些年輕人去背死人的爛帳才是莫名奇妙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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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對五百年這個概念去做論述 蒙古人我想是個好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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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不少人把國家當成一個有人格存在的主體來做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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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化會有 但寬恕這種字眼 我不太認為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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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問罪的時候 三句話不離"你們國家" 而不是特定的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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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沒叫下一代扛起來呀,戰爭責任當然是當事人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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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下n代不能否認戰爭罪行本身的存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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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國家既然是戰爭的主體自然也得承擔戰爭罪,不然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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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款找誰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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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地賠款比較像簽合約談條件吧?? 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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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 哪時候有法院判一整個國家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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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一個團體或一個政府的還有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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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行為如果違反國際法當然就是國家的責任,不過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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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以賠償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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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的比我準確。罪行在人,但是團體以至於國家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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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的責任,即是以j大所謂的條約形式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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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的方式比較像和解,此外還有國際仲裁跟國際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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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的路線,也可以宣布對方必須負擔國家責任,缺點是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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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比較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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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記住仇,不要記住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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