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生活] 這樣的員警 我想請大家評評理

看板Wanhua作者 (萬華分局督察組)時間14年前 (2009/08/23 21:57), 編輯推噓12(1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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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an760124 (原來我想飛)》之銘言: : 時間是 八月十一日 : 在大家勤奮幫忙南部就災的同時 : 中正紀念堂有許多的善心人士在那幫忙募集物資 : 我跟媽媽也決定不落人後 : 跑到了西門町附近的家樂福買了一堆東西 : 因為是50CC的機車 所以東西有點多 : 就在轉彎路口 : 遇到一位萬華分局的員警----------->陳X輝 : 他把我攔下來 我跟我媽很緊張 : 因為害怕 物資募集太晚沒人收 : 一直請求他體諒我們 我們不是要故意載一堆東西 : 是為了要幫忙南部的同胞 : 請他可以高抬貴手 : 重點來了 : 這位萬華分局的陳盈X竟然回答說: : "喔? 救災? 關我屁事? 那是你們有愛心 我可不管! " : 我跟我媽一直跟他拜託 我媽說: : "警察先生 不好意思 我們真的是要去中正紀念堂 請您高抬貴手 " : 員警說: : "那是你們的事 救災也跟我沒關係 我有業績壓力 我才請你們體諒 " : 我跟我媽認了....我們也不是惡意違規 : 我們只是東西載太多 他就要開單 : 就算開單也無所謂 但是有必要把話說成這樣嗎?? : 南部民眾雖然生死與他無關 但很難想像人民保母 說這種話 : 請大家評評理 另外 我想請問 這樣的員警能夠申訴嘛? dean760124您好: 本案經本分局查證,交通分隊陳姓員警,確曾於98年8月11日,在臺北市桂林路家樂福賣場 對面,攔查取締一對民眾騎乘機車違規行駛行人穿越道,舉發過程並無如dean760124網友 所陳述之挑釁或引人不悅言語行為,如網友係當事人,懇請來電與本分局督察組承辦人 陳巡官或鄭組長聯繫(電話02-23616292),當會給予合理滿意答復。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 敬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52.1

08/23 21:58, , 1F
這邊有萬華分局的人啊?好好,桂林路天橋下跟西昌街流鶯能
08/23 21:58, 1F

08/23 21:59, , 2F
不能麻煩你們去掃一掃,我住西昌街巷內,已經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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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00, , 3F
我看全萬華的人都知道,流鶯在天橋下拉客,然後上頂樓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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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00, , 4F
交易,為什麼你們不去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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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00, , 5F
流鶯有做甚麼嗎?除了站壁之外感覺他們蠻安靜的
08/23 22:00, 5F

08/23 22:01, , 6F
我是說廣州街巷子內的,已經站二十幾年了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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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01, , 7F
西昌街騎樓根本24小時都有流鶯,我還可以跟你們講,他們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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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02, , 8F
來交易的地方在哪裏,你們會不會去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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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02, , 9F
= =站在那邊 初入份子就複雜...雖然說同情他們賺錢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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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04, , 10F
這篇不錯~如果員警還有居民能利用這平台減少資訊不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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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04, , 11F
回prinsis,我媽走進我家巷子,被當流鶯詢價,這是很令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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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04, , 12F
所帶來的摩擦和誤會應該不錯~畢竟大家都是住在同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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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05, , 13F
L大抱歉 不小心斷到你的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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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05, , 14F
酷耶~ 所以這是萬華分局的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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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05, , 15F
氣的事情,此外有流鶯聚集的地方,必有遊民及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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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吧,但我所看到的不是這樣,也沒有出入負責流氓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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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民最多還是那個區塊,警察也沒辦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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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08, , 18F
就事論事,交通警察不會管娼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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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直接去警察局報案或是寫到這ID的信箱可能比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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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09, , 20F
寫過很多次了,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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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10, , 21F
最近三重在抓豆干厝抓得還蠻兇的,萬華這邊為何沒辦法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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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11, , 22F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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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勢力雄厚吧,萬華流鶯問題很久了,總是不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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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12, , 24F
用推文算是讓警察跟版友了解一下這邊的情況,我會再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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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12, , 25F
去萬華分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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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15, , 26F
另外謝謝各位版友的意見,我剛語氣比較強硬先說聲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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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27, , 27F
黑道勢力+1....該說萬華就是這樣嗎~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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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32, , 28F
推L大~ 希望可以處理流鶯問題+1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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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33, , 29F
不是幫流鶯說話, 而是站在那邊也沒犯哪條法, 警察怎麼趕?
08/23 22:33, 29F

08/23 22:35, , 30F
而且沒那麼危害治安(出人命) 警察一定是不想做吃力不討好的
08/23 22:35, 30F

08/23 22:40, , 31F
流鶯問題我是覺得還好(習慣了) 只是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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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40, , 32F
會覺得『找警察真的有幫助嗎?會不會反而因此害自己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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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41, , 33F
其他麻煩?』可能是我擔心太多啦 不過這樣挺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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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55, , 34F
所以原原PO他的違規理由是單純的超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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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56, , 35F
應該是穿越家樂福前的人行穿越道 超載很少在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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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鶯的問題已經不只西昌街 康定路老松國小對面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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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57, , 37F
原原PO形容的像是因為超載被取締,這是誤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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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57, , 38F
連我年紀這麼大走過去都覺得不舒服 這樣小學生還蠻可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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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58, , 39F
晚上九點多萬大路上天橋下也是有流鶯出來逛了,在牙科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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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59, , 40F
我是白天看到的 至少是大中午 還直接走到老松公園問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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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3:51, , 41F
每次警員出事都嘛說沒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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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0:00, , 42F
鬼才相信..原PO被開單一定有錯.但條子口氣好鬼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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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0:01, , 43F
你要不要查查.你同事怎麼害我家的條子被吃了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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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0:01, , 44F
一個案件吃了又吃又利用條子身份口氣~要求我們不能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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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0:04, , 45F
你要不要查查.你同事.怎樣欺壓我們一家呢呵~偉大的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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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0:18, , 46F
千萬不要檢舉黃.毒.賭倒楣的會是自己.共勉之^_^
08/24 00:18, 46F

08/24 00:22, , 47F
....樓上你在說什麼? = =? 害條子被吃了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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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0:24, , 48F
樓上 氣到打錯.是我家的案子被條子了又吃^_^..
08/24 00:24, 48F

08/24 00:30, , 49F
呵呵 最好是員警會自己承認"我就是有出言不遜啦 怎樣"
08/24 00:30, 49F

08/24 00:32, , 50F
還有再重申一次.在別區我不曉得啦.在這裡真的千萬拜託
08/24 00:32, 50F

08/24 00:32, , 51F
千萬不要檢舉黃.毒.賭.等行業啦.不然會怎樣?自己負責?
08/24 00:32, 51F

08/24 00:36, , 52F
如果有料趕快爆一爆吧 趁警察大人在看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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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1:18, , 53F
C版友 怎麼回文都覺得你再引戰..........
08/24 01:18, 53F

08/24 01:18, , 54F
08/24 01:18, 54F

08/24 01:23, , 55F
a版友.真抱歉呀.沒支持你當版主.讓你得不愉快sorry....
08/24 01:23, 55F

08/24 01:24, , 56F
chenglihao 有心就支持.總比某些連政見都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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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1:24, , 57F
就此打住吧 不太喜歡在電腦前筆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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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1:25, , 58F
如果對我個人有意見 當面見的面談一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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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1:27, , 59F
都道歉了還不行嗎?還一直說我引戰?到底是先挑明呀?不懂
08/24 01:27, 59F

08/24 06:31, , 60F
流鶯站在那邊一整天也沒犯哪條法, 警察怎麼趕?
08/24 06:31, 60F

08/24 13:56, , 61F
請問是如何調查〝所陳述之挑釁或引人不悅言語行為〞
08/24 13:56, 61F

08/24 13:59, , 62F
是調監視器還是詢問目擊者?難不能問那個員警就稱調查
08/24 13:59, 6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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