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針對蓋提爾問題的一點看法和討論

看板W-Philosophy作者 (rodyforeter)時間15年前 (2009/04/21 17: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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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etheia (cOnJeCTuRe)》之銘言: : 你可以乾脆回文 發文有p幣可以拿來賭博養寵物還不賴 : 首先你有個誤解 Tripartite analysis是 : S knows that p iff 1.BSp, 2.p, 3.JBSp 希望你看的懂我的符號 : 但是p是否是knowledge 要另外討論 : 可是就S而言 p是知識 所以一般在討論時會簡化 : Gettier這類的反例 我們可以用以下的論證來表示 (抱歉 此處符號可能不嚴謹) : 1.BSp : 2.p : 3.JBSp : 4.p is entailed(not strongly) by q. : 5.JBSq : 6.~q : 7.~KSq : 所以, ~KSp : Gettier本人舉的兩個反例 雖然反例本身可能舉的不太好 : 但都是依照上面的論證 我想應該沒甚麼問題 : 如果你對Gettier問題有興趣的話 : 我想Dretske 1981年的文章, The pragmatic dimension of knowledge, : Philosophical Studies : 你或許有興趣 這是一種脈絡主義或算是外在論的解法 1.BSp 2.p 3.JBSp 4.p is entailed by q. (這行一知半解) 5.JBSq 6.~q 7.~KSq 8.~KSp 理解有誤還請指正 剛才學完基礎邏輯而已XD 我總覺得p在這個脈絡中會有矛盾 難道會有一種情況是p為F而p又可被證成嗎? 如果p為T 那麼q不是應該也為T? 至少我現在確定原本的例子是錯誤的 原例中步驟2.p 的P絕對包含”某乙有bmw(F)某丙在巴黎(T)”這一個涵義 (否則必不為真) 然而到了3.JBSp 的P卻又絕對不包含上述涵義 (否則無法說明證成) 這兩個P怎麼能說是相同的呢? 煩請哪位讀懂蓋提爾難題的前輩 舉出一個不違反上面的矛盾 又挑戰傳統理論(符合蓋提爾式的)例子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186.50
文章代碼(AID): #19xOqLdK (W-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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