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F1 ][OPT ][ESTA] F1結束後用ESTA再入境間隔時間及滯留

看板VISA作者 (忙)時間5年前 (2018/07/28 14:49), 5年前編輯推噓0(007)
留言7則, 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7/7 (看更多)
呃,更新一下跟校方聯繫的狀況。 我告知學校目前的計畫,即2018秋用F,到期前轉B身份 也照實說轉B身份的理由是參加三月份一個會議,跟五月份的畢業典禮 結果學校回覆: Due to recent changes in the way USCIS processes change of status requests your B status will be denied if the F-1 status has already ended. In addition you are not really supposed to use B to complete your program of study. I recommend that you apply for OPT instead. I don’t guarantee approval but it could help you maintain your status. 所謂"recent changes in the way USCIS processes change of status requests" 有人聽說過嗎? 難道最近變嚴了? 此外,我轉B身份的理由會不妥嗎? (雖然學校管不著,而且還不是學校自己把情況搞複雜的,不繼續給I-20, 又說不該用B?) (我不知道為什麼學校說"if the F-1 status has already ended",我當然會在 F身份到期前轉身份啊,是有什麼誤解嗎?) 最後,不是說我沒待滿一年沒資格申請OPT,怎麼校方又說即使無法通過, "it could help you maintain your status"...? 快被學校煩死... ※ 引述《Miahh (忙)》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補充一下,美國政府有規定,必須有合理的學術或醫療的理由,才能延長I-20 : : 你如果因為小孩而有一年的leave,有可能是個符合規定的理由 : : 你可以和學校溝通看看,能不能延 : : 如果真的不能延的話,那也沒辦法 : : 我重新查證了一下,確實可以辦OPT,但嚴格來說這不叫做「用OPT來延畢」 : : post-OPT只要完成所有的課程規定,若只剩下論文的話,是可以申請的 : : 以只剩交論文的PhD情形來說,可以選擇pre-OPT或post-OPT : : UConn的官網有比較thesis pending的狀態下,pre及post OPT的優缺點: : : https://isss.uconn.edu/wp-content/uploads/sites/76/2016/05/ISSS_344_OPT_Guidelin : : es.pdf : : 總之,要在OPT結束前寫完論文 : : 另外,如果不打算先開始OPT, : : 則的確有一種"Dissertation Completoin Enrollment"狀態 : : 可以多花2年來寫論文,也可以延長I-20 (由學校核准) : : 這段期間也是正常的學生身份,而且是full time, fully registered : : 這是Princeton的規定: : : https://gradschool.princeton.edu/sites/gradschool/files/DCE%20Handbook.pdf : : 你的學校說在這個狀態下你是part time,這和Princeton說的不一樣 : 感謝C大特地做了研究 : 我查了一下,我們學校確實有個類似princeton的這個階段, : 叫Dissertation Completion Status : 明確說是part-time,但又註明國際學生需經國際事務處許可, : 似乎針對國際學生另有措施,或許我可以再問問看 : 只是就我問學長姐的結果,除非理由明確,不然一般不會允許第八年註冊就是 : : 你在美國到底待了幾年? : : 我沒有誤會的話,到去年暑假為止,你待了七年半? : : (博士六年半+生小孩一年) : : 所以學校認為你的學位原本需要7年,你用了6年半,只剩半年? : : 所以打算只發出半年的I-20給你? 你拿到I-20了嗎? : : 你去年回台灣的這一年,應該不算在這裡面吧? : 我是2011年秋季入學,2017年春天(也就是本來的六年下半)parental leave : 2017年夏天回台灣,也就是2017年秋季跟2018年春季(第六年下半跟第七年上半)在台灣 : 今年秋季回美國會是我的第七年下半學期 : 而學校政策一般不允許第八年註冊 : 之所以I-20只給一學期,到今年十二月底 : (我還沒拿到I-20,就是學校在辦理手續時發現我即將滿七年, : 前幾天才告知我這個政策,所以我才開始想辦法) : 我parental leave只休一學期,我查了一下,其實還可以有個child rearing leave : 但須在生產後的一年內,我已經超過時限,而且這個leave沒有己薪, : 之所以我當初也沒特別考慮這個選項 (parental leave有全薪), : 加上接下來這年回美國是年初才有的計畫,現在才臨時在想辦法 : 謝謝C大目前為止的各種建議 : 境內辦I-539轉到B身份似乎是最省事又可行的方式 : 我來研究看看 :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7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532760599.A.FD0.html ※ 編輯: Miahh (1.163.177.3), 07/28/2018 14:52:16

07/28 16:21, 5年前 , 1F
你的學校在胡說八道,他完全誤解了,他以為轉身份要維持身份
07/28 16:21, 1F

07/28 16:22, 5年前 , 2F
這個我之前就解釋過了;你的學校誤解了USCIS的"新"規定
07/28 16:22, 2F

07/28 16:24, 5年前 , 3F
你轉B的理由是ok的,學校說的理由當然不ok,但這不是事實
07/28 16:24, 3F

07/28 16:25, 5年前 , 4F
沒資格申請OPT的人,學校根本不應該endorse,不能遞件申請
07/28 16:25, 4F

07/28 16:25, 5年前 , 5F
你的學校完全前後矛盾,非常不專業;可否透露是哪所學校?
07/28 16:25, 5F

07/28 16:26, 5年前 , 6F
你也不用覺得丟臉;國際學生中心的人不專業不代表學校爛
07/28 16:26, 6F

07/28 16:33, 5年前 , 7F
有關學校誤解的這個規定,可參考我轉過來的下面這篇文章
07/28 16:33, 7F
那就好,我也覺得學校的說法很怪... 是哪間學校我私訊給你喔~(純粹是不想id被認出來) ※ 編輯: Miahh (1.163.177.3), 07/29/2018 08: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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