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F1 ][OPT ][ESTA] F1結束後用ESTA再入境間隔時間及滯留

看板VISA作者 (忙)時間5年前 (2018/07/21 16:05), 5年前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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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學校同意就能延長 : : 那就不要繳交論文啊! 只要論文沒交,就無法畢業 : : 博士的畢業日就是交論文日 : : 只要你延後交論文、學校也願意延長你的I-20,就是合法的延畢,就是full time : 補充一下,美國政府有規定,必須有合理的學術或醫療的理由,才能延長I-20 : 你如果因為小孩而有一年的leave,有可能是個符合規定的理由 : 你可以和學校溝通看看,能不能延 : 如果真的不能延的話,那也沒辦法 : 我重新查證了一下,確實可以辦OPT,但嚴格來說這不叫做「用OPT來延畢」 : post-OPT只要完成所有的課程規定,若只剩下論文的話,是可以申請的 : 以只剩交論文的PhD情形來說,可以選擇pre-OPT或post-OPT : UConn的官網有比較thesis pending的狀態下,pre及post OPT的優缺點: : https://isss.uconn.edu/wp-content/uploads/sites/76/2016/05/ISSS_344_OPT_Guidelin : es.pdf : 總之,要在OPT結束前寫完論文 : 另外,如果不打算先開始OPT, : 則的確有一種"Dissertation Completoin Enrollment"狀態 : 可以多花2年來寫論文,也可以延長I-20 (由學校核准) : 這段期間也是正常的學生身份,而且是full time, fully registered : 這是Princeton的規定: : https://gradschool.princeton.edu/sites/gradschool/files/DCE%20Handbook.pdf : 你的學校說在這個狀態下你是part time,這和Princeton說的不一樣 : : 如前所述,學校願意讓你延畢的話,你就可以撐到一學年,就能OPT 感謝C大特地做了研究 我查了一下,我們學校確實有個類似princeton的這個階段, 叫Dissertation Completion Status 明確說是part-time,但又註明國際學生需經國際事務處許可, 似乎針對國際學生另有措施,或許我可以再問問看 只是就我問學長姐的結果,除非理由明確,不然一般不會允許第八年註冊就是 : 你在美國到底待了幾年? : 我沒有誤會的話,到去年暑假為止,你待了七年半? : (博士六年半+生小孩一年) : 所以學校認為你的學位原本需要7年,你用了6年半,只剩半年? : 所以打算只發出半年的I-20給你? 你拿到I-20了嗎? : 你去年回台灣的這一年,應該不算在這裡面吧? 我是2011年秋季入學,2017年春天(也就是本來的六年下半)parental leave 2017年夏天回台灣,也就是2017年秋季跟2018年春季(第六年下半跟第七年上半)在台灣 今年秋季回美國會是我的第七年下半學期 而學校政策一般不允許第八年註冊 之所以I-20只給一學期,到今年十二月底 (我還沒拿到I-20,就是學校在辦理手續時發現我即將滿七年, 前幾天才告知我這個政策,所以我才開始想辦法) 我parental leave只休一學期,我查了一下,其實還可以有個child rearing leave 但須在生產後的一年內,我已經超過時限,而且這個leave沒有己薪, 之所以我當初也沒特別考慮這個選項 (parental leave有全薪), 加上接下來這年回美國是年初才有的計畫,現在才臨時在想辦法 謝謝C大目前為止的各種建議 境內辦I-539轉到B身份似乎是最省事又可行的方式 我來研究看看 感謝! : : 你在美國這麼多年,還想用免簽,很容易引起疑惑 : : 但第一次的成功率是有的,要看個案及實際的運氣,沒有標準答案 : : 比較安全的做法,是境內辦I-539轉到B身份,完成打包及畢業典禮 : : 但最佳解就是延畢,多燒一學期學費、晚一學期交論文,換到合法身份+OP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87.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532160317.A.248.html

07/22 14:51, 5年前 , 1F
你第六年下半和第七半上半人在台灣,不應該在SEVIS裡
07/22 14:51, 1F

07/22 14:51, 5年前 , 2F
你也不可能修課啊? 所以在台灣的一年不應該被計入吧?
07/22 14:51, 2F

07/22 14:51, 5年前 , 3F
你是用什麼樣的狀態待在台灣? 有領獎學金? 依然是FT學生?
07/22 14:51, 3F
喔可能還要補充說明一下 我第一年到第五年的J簽證是獎學金單位發的(美國相關政府單位) 第六年transfer到學校,由學校renew之前的J簽證,待了2016秋2017春這段時間 2017夏回台灣,不再renew之前的J,也跟學校說明我要回台灣還那兩年債 過去這年我還是有註冊 (register in absentia),也有獎學金 SEVIS狀態我不確定怎麼看 這次聯繫學校時學校本來要讓我繼續用J 後來因為我沒有來自第三方的funding,學校說那只能讓我重新申請一個F 我們從第四年開始不再修課 (俗稱ABD,但第四年還有teaching義務,第五年以後純粹寫論文)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解除C大的疑惑? ※ 編輯: Miahh (1.163.187.20), 07/22/2018 15:08:35

07/22 23:35, 5年前 , 4F
這也是我不懂的點,學校似乎沒有處理過類似情形所以直接
07/22 23:35, 4F

07/22 23:35, 5年前 , 5F
用你的年級套用 SEVIS program 的長度,事實上兩者是可以
07/22 23:35, 5F

07/22 23:36, 5年前 , 6F
分開來看的,這也是我認為你新的 F-1技術上可以繼續延長
07/22 23:36, 6F

07/22 23:36, 5年前 , 7F
,延長到讓你可以申請 OPT的程度
07/22 23:36, 7F

07/22 23:37, 5年前 , 8F
總之這種情形是該輪到學校合作的移民律師登場的時候了
07/22 23:37, 8F
感謝cassine大一起幫忙給建議! 喔所以學校方面一般不讓人在第七年以後繼續註冊其實跟SEVIS program長度有關? 我想或多或少也是第八年開始的註冊必須經過研究生學院院長同意 而同意的理由認定很嚴格 以院長的角度他只看理由,不會因為技術性可行而通融 之所以把第八年以後註冊的可能性綁死了 其實以我的需求來說是很樂意採用轉換B身份的這個方法啦 手續費比學期註冊費便宜~XD 可行性高,我也並不需要用到學校的資源(都用老公那邊的,包括保險) 所以就不打算繼續跟校方周旋了 ※ 編輯: Miahh (1.163.187.20), 07/23/2018 03:58:09 ※ 編輯: Miahh (1.163.187.20), 07/23/2018 04: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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