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美簽的問題
(對不起,不知道為什麼這2行變成亂碼)
我想寫:12月底去美國, 停留8天
※ 引述《ping5889 (inka)》之銘言:
: 我是33歲單身在職女性
: 預計在明年(2007)農曆過年期間到美國找我的美國籍男友玩,停留15天
: 但因為最近公司在10月底將被新公司合併,
: 我擔心合併後的新公司在職證明不好申請,
: 所以想在舊公司結束前先拿到在職證明...
: 請問
: 我需要在10月底之前(拿到在職證明)就先去辦美國簽證嗎?會不會太早了?
: 如果10月去辦美簽的話?
: 我想寫:
: 12月底要去美國 [實際上是2007/2月去]ꄊ: 停留8天 [實際停留15天]
: (怕他懷疑我老闆不可能給我一次請假那麼多天而打電話到公司問,
: 目前還不想讓公司的人知道...)
: 但如果到時候AIT給我的在美停留時間太短(15天以內)
: 那明年農曆過年我去美國就只能待那麼短的時間耶
: 唉,我該如何做呢?謝謝!!!
: 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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