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F1簽證緩衝期限與I-20問題?(以爬文)

看板VISA作者 (I have nothing to say..)時間19年前 (2006/09/14 15: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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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我有點搞混了, 就是我當初只報名一期的課程, 但因為若財力證明足夠的話, 他所開立的日期就會比較久, 不是嗎?! 但今天我有把報名當期的課程修完, 只是下一期是依照你個人意願是否繼續報名, 而現在我只是想要隔一期後在報名, 這樣我是否還要再重新申請I-20, 另外就是我期間可以在美國居留嗎? 舉例來說: 1st課程:1/1~2/28 2nd課程:3/1~4/30 3rd課程:5/1~6/30 I-20有效期限:1/1~6/30(依據財力證明開的時間) F1:五年 若我只報名1st課程, 然後也修業結束了, 但我2nd課程不想上, 在美國居留; 然後繼續想要報名3rd課程, 這樣是違法居留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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