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F1簽證緩衝期限與I-20問題?(以爬文)
抱歉!我已經查過一些討論文章,
可是還不是是很確定,
所以想要請問瞭解的人!(._.?)
就是今日我想要去美國修七週一期的的ESL課程,
假設I-20當初開立的有效期限是6個月,
但當第一期的課程結束後,
照理說F1有60天的緩衝期,
因此F1還是有效的,
但此時I-20應該已經失效了對吧?
這樣若我想要在美國居留七週,
此期間內單純只是在那居留沒上課;
過七週後再報名第二期的ESL課程,
這樣需要重新在申請I-20嗎?
若需重新申請I-20,
學校願意給嗎?
還有這樣算違法居留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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