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實價登錄上路 五都房屋地價稅看漲

看板Urban_Plan作者 (邀棋前請先知會)時間11年前 (2012/11/04 18: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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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ueRei (夜 眼)》之銘言: 接下來的討論希望你用比較抽象的方式去想 : 然而,國父在平均地權中明言地價「永以為定」,並且是為「民眾私產的界線」; : (憑記憶所寫,有誤還請告知) : 由是,目前每三年調整公告地價(又稱為重新規定地價)一事, : 是否代表對於民眾私產的界線不斷改變? 1. 規定地價並『永以為定』 國父所謂的『永以為定』是指在他(亨利喬治)描繪的那個單一稅世界裡 政府只抽地價稅廢棄掉其他稅 雖說是『永以為"定"』 但實際操作起來也不會是"定" 端視政府的財政收支狀況 今天政府的未來預算支出高 自然收入也要高 永以為定的地價稅是一個原則 國家稅入並須量出也是一個原則 就這個角度來看調整公告地價的動作顯然就沒有是與否 運用學理的討論從來不能只單用一兩個面向就去討論 否則必然會帶來失焦的結論 不過 稅入量出這個原則其實亨利喬治提過 國父有沒有我沒記清楚 但我想也不至於漏掉 只是老師通常對跟土地以外的東西沒興趣 不會告訴學生要highlight這個東西 2. 地價規定帶來地產所有權的界線的變化 地價稅的抽稅邏輯其實很簡單---就是政府插乾股當地主 你可以想像今天政府跟你抽45%的地價稅就是 劉文聰跟你說:唉!今天我要你公司百分之45的股份!! 下一手買方變成要付錢給兩個人 一個是現時的地主 另一個是政府 差別只在於前者是躉繳、後者是分期繳 而又如果本來是抽25%的地價稅 改成抽45%的地價稅 中間這20%的稅額就會是現時地主產生的資本化損失 這就是為什麼地價不能一次調漲到位 因為不只是民眾不適應 對現時地主而言會的的確確的產生一筆損失 回歸前頭 對地主而言規定地價的變動的的確確會帶來私產界線的變化(政府插乾股) 而且稅課越重會對財富重分配帶來越恐怖的結果 無法運用土地繳稅的人民都會被迫放棄持有土地改以租賃 被影響到的主體絕對不是邪惡建商或投資客而已 我很反對針對特定財貨課稅 但在課地價稅的議題上 我還寧願政府課城市空屋稅(非都土不應該課) : 同時,「地價」雖然「看似」有上漲, : 然而在沒有交易的地方,「地價上漲」只是一個虛幻的表象, : 因為持有人並沒有「實質上的所得」, : 此時調高持有人的稅收是否合理? 3. 無實質所得之部分是否應課稅 不如你聊聊你覺得所謂『合理』的財稅原則是什麼如何? 為什麼你要覺得沒有所得就不能課稅? 有持有的事實為什麼就不能課重稅? 真正的關鍵在於你內心在乎的那個財稅原則到底長怎樣 你知道了 提出來 才有人(?)能幫你解答 在國父與亨利喬治的學說裡 這一塊是要課稅的 但不是因為他是不是實質所得 而是因為他是地租 而國父和亨利喬治希望能按地租多寡課稅 : 我個人一直對於「重新規定地價」這個政策不是很能接受, : 如上所述,「地價上漲」只會在移轉時產生實質的利益所得, : 同時重新規定地價意味民眾私產界線的改變, : 然而在平均地權的概念中,第一次規定地價的地價就是民眾私產的範圍了, : 自此以後應該不會再改變,但應隨物價變動等調整而非社會發展, ^^^^^^^^^^^^^^ 應隨財政支出作調整 當初的設定就是這樣 物價有沒有變動那不是重點 當初國父和亨利喬治可不希望政府課多餘的稅放定存 : 竊以為社會發展帶來的地價變動應該在增值中來做課取, : 也就是應以調整公告現值並調高增值稅稅率來做反應,而非由公告地價反應。 回歸所得稅架構課稅才是比較合理的作法 不管是土地還是其他資本投資 有收入就應該一視同仁 歧視土地買賣並給予加重課稅並不一定會為社會帶來正面效果 : 記得考前在上「重新規定地價」的部分時,老師有提到目前學界仍未有一致的見解, : 另外我覺得前文推文意見或許稍嫌激動,但探究其中真正想反應的亦為此一問題。 : 還請各位先進指教。 : 謝謝各位先進。 -- 春華秋實,好人隆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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