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醜人也不是隨便給你碰的= =+++

看板UglyClub作者 (呆丸鄉民真能酸)時間15年前 (2008/10/26 08:06), 編輯推噓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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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a10000 (阿咩)》之銘言: : 標題: Re: [閒聊] 醜人也不是隨便給你碰的= =+++ : 時間: Sat Oct 25 06:11:16 2008 : ◆ From: 218.164.193.189 : → ntuwalker:以上回應某部份推文 76.170.79.183 10/25 18:49 : 推 ntuwalker:講白點,人生不是非黑即白,法律也不可能 76.170.79.183 10/25 18:54 : → ntuwalker:面面俱到,如何用平和的方式解決,如何適 76.170.79.183 10/25 18:55 : → ntuwalker:度學著吃虧,如何放低姿態,換取問題解決 76.170.79.183 10/25 18:57 : → ntuwalker:都是成熟的人要注意的 76.170.79.183 10/25 18:58 : : 身為原po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在底下直接編輯一堆落落長....(誤) : 現場反擊或是忍氣吞聲都只是個人的選擇啦。 : 就像有些人說不敢(理由可能是害羞或自卑),然後我剛好比較敢這樣。 看你這麼積極,那我也認真回應一下    我個人並不是建議白白吃虧,而是要視狀況應變,也要考慮惡言相對後的代價    我的推文說到,世事未必是非黑即白,意即時常有灰色地帶 就說陳幸妤吧! 誰敢說這些嗜血媒體沒有錯!?    但陳幸妤自己的拙劣處理方式,致使多少人把她當笑話看?    回到主題,首先請見我國性騷擾防治法對其定義: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D0050074 第二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 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 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 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 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 之進行。    根據以上,我是看不太出來色瞇瞇的眼光,要如何定義成性騷擾 : ....好啦我不是人我是恐龍。 ^^^^^^^^^^^^^^^^^^^^^^^^^      回文不需要用這種拐彎抹角的方式 今天無論你的長相如何,都不影響我對這件事情的評論    不用講得好像我是因為你長相不漂亮,才這般回應 : 他離開的瞬間,我立刻關鐵門,以防他半路想到又跑回來。 : 不知道以上這種態度,算不算是面面俱到、用平和的方式解決、適度學著 : 吃虧、放低姿態、換取問題解決。          中間省略,第二個case的處理方式就聰明多了      至少拖住該客戶,讓他不致於一下子腦休成怒動粗      也算保護了自己的安全             不過我看不太懂,你是那種行業的櫃台? 是KTV嗎? @@  : 老實說,對我自己的奇檬子很傷。大人回來之後被我抱怨,就算後來那個 : 人被抓去打也不會讓我的心情變好。 : 如果這個世界上有人可以把性騷擾當成鬧劇笑笑,那我也只能說對方的笑 : 點太過神奇讓我萬分欽佩。     世人往往有自己的立場, 我底下就嘗試用不同角度,去檢視我對你的事件的想法 : 性騷擾這回事說穿了,本來就是:對方讓我不舒服就成立。      那麼簡單就成立罪名,那很多長得不好看的人可都要小心了! 寫個情書或告個白都可以成立,只要你害對方感到不舒服......      這樣,會不會太無限上綱了點?      說難聽點,寫情書或告白還很明確符合'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      或其他物品之方式',以達到"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      相較之下,'色瞇瞇的眼光'反而更難以定義為性騷擾呢!       : 我不舒服,所以我告訴對方:你讓我不舒服。一開始其實也只是這樣而已。 如果今天一個胖妹跟個帥哥在同一家書店看書,且對他露出血盆大口微笑,      那帥哥感到不耐,並跟她說:妳太醜了,讓我心有餘悸,請妳離開         妳覺得她的行為是否符合性騷擾?      那帥哥的反應又是否恰當?  : 如果事件一的那個變態選擇把視線轉開,那我也沒必要窮追猛打。可是他 : 選擇繼續看,成熟的反應如果是要我遮遮掩掩胸前兩團肉、回家之後縮房 : 間怨恨自己基因不好沒事幹嘛當XX,出生當XY就沒這種困擾、從此之後把 : 自當成肉粽包得密不透風直到熱出滿身汗疹....求求你,讓我罵他吧。 有興趣的話,你可以看看旅美作家劉墉寫的書 超越自己 肯定自己 創造自己 裡面有提過他在紐約的生活記聞 其中有說到過紐約市警局的安全通報,在通報上,教導民眾遇到搶匪的應變 其中一項是,你可以小心的將現有的現金奉上,以求先安全脫身,再儘速報警 甚至不可顯露出輕蔑的神色,因為搶匪也有自尊, 就曾有些有錢人自以為大爺,還嘲弄搶匪說:要的話,通通拿去! 這點錢不算什麼...........之類的輕薄話 結果不但被搶,也飽受一頓拳打腳踢 相較起來,我不知道你要選擇當場力爭,到底然後被射傷甚或射殺; 或是先退一步,明哲保身,再謀對付之法? : 我寧願出演一場鬧劇也好過縮在角落自怨自艾。 : 越說越想到一件讓我難以理解的事情....社會這東西,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 明明是錯誤的,為什麼要求我去姑息? 更何況,瞄人的眼神本來就難以認定, 可不像那些動手摸人,那麼簡單就能說清楚 如果鬧上法院,你無法舉證,反而被對方反咬你侮辱罪名的話呢!? 我前面引的法條你也可以參考一下,眼神這玩意跟有形的書信 文字 圖樣 影音 不一樣,難以輕易成立 否則那老頭只要強辭奪理,說妳怒視他的眼神,讓他不舒服 基於一樣的邏輯,妳不也得遭殃!? : 漂亮女生喊:色狼! 社會觀感就是:男生有錯。 : 醜醜恐龍喊:變態! 社會觀感變成:先照照鏡子吧你.... : 這算啥? 我個人不持這種觀感,但我無法阻止整個社會普遍的觀感 : 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方式生活,每個人遇到事件的時候都有不同 : 反應。老實說,我被人凝望胸部反擊之後還被說像場鬧劇.... : 有點受傷這樣。      基於板友立場,我很抱歉,也同情妳的倒霉事                基於路人立場,我覺得大驚小怪,敢穿就不要怕被看  ('敢穿就不要怕被看',恐怕也是不少人的想法)      基於男人立場,我覺得小題大作.我並親身設想立場交換: 如果今天一個老太婆盯著我的胸毛或下體看,      我只當他腦袋不清,頂多埋怨一下看上我的怎麼不是年輕辣妹      基於論理立場:我覺得你其實還有四兩撥千金的方式, 就是暫時背對他,或請同學擋一下,或換台公車      基於客觀證據立場:我看不出來這要如何定義成性騷擾   立場很多,甚至可說我內心的立場間相互矛盾 你可以慢慢參考,但切記,社會就這麼現實.....      不是每個人都要用他正義的那一面去看待事情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70.79.183 ※ 編輯: ntuwalker 來自: 76.170.79.183 (10/26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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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光造成對方不舒服是構成性騷擾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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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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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他法可以適用在眼光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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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於對方是否感到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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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覺得你不對,不過我覺得有時候男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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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懂女生的感覺...因為,當你靠的很近,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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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感到不舒服,還會覺得很害怕,真的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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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長的高長的壯的男生,我之前有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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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能覺得我們不錯,我也知道他沒有惡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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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靠我靠很近,或是叫人不是輕拍而是用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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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聲明我知道他沒有惡意,不過也因此我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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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覺得不舒服然後有點小躲他(在他靠近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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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結果他發現很生氣的說"別以為你是女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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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揍你!"因為他高大所以我們都被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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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給其他男生朋友聽他們都會覺得我們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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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麻無聊去躲別人,人家只是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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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男生的角度看比較不可怕,可是我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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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嚇的要死,醜女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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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不用自作多情 但男女真的有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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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被女生看當然不可怕阿 反正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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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也知道自己力氣比較大 危險性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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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應該要比較男生被同性戀的大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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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騷擾的感覺才對 我有個平常很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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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男生朋友 結果當他在公車上被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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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高壯的男生性騷擾 他也是嚇到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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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怕得要死= =" 他自己也很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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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怎麼這麼孬不敢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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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了解deep說的,所以我強調了多重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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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有自己的處理方式 你也不用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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