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 板規討論

看板ToS作者 (尊重 q( ̄︶ ̄)p 包容)時間10年前 (2014/05/03 00:21), 編輯推噓17(1818)
留言27則, 2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今天會新增追溯期的規定是這篇水桶 #1JOl0Myc 根本不是因為有公告追溯期才導致多人被水桶 那是兩回事 而舊版規的確是沒有規定多久以前的違規事實不受理 既然沒規定那就是一定要受理 所以我認為修正是合理的 不然無限上綱到從開版的違規都被桶那實在有點扯 況且當事人親自跳出來檢舉 違規事實被認定存在 版主有根據每個人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是水桶 雖然有計算錯誤但至少我認為有在做事 給個推 -- ◢███如 在 ████◣ 何推 於 尊重 ◢██◣ ◢███ ◢██◣ █ █ 出的 █ █ █ █ 包容 █▃▃█ ▌◢█◣ █████ █ █ █ █◤ ◥██◤ ◥██◤ 友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83.20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oS/M.1399047693.A.932.html

05/03 00:22, , 1F
我這次同意你XDD
05/03 00:22, 1F

05/03 00:22, , 2F
給個推 認真做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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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違規就該被處理 為何要特地修板規保護違規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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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做事是不錯,但是認真做傻事有點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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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認真做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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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0:24, , 6F
難得那麼中肯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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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質疑版主大小眼 是不要害版主累死還要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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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質疑板主及想保護違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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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0:27,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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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0:27, , 10F
只是覺得版主以後就接受以前違規的檢舉就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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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0:27, , 11F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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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0:30, , 12F
05/03 00:30, 12F

05/03 00:30, , 13F
我們要的是會做事的版主 不是沒事找事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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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0:32, , 14F
檢舉不處理說沒做事 處理了又說沒事找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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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0:37, , 15F
第一次看R大講話這麼中肯
05/03 00:37, 15F

05/03 00:58, , 16F
agree
05/03 00:58, 16F

05/03 01:30, , 17F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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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1, , 18F
同意 話說公告之外 你們應該有另外做表格來方便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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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4:33, , 19F
幹誰不桶 只會桶一些比自己有貢獻的人 爛版主 有夠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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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5:24, , 20F
對版有貢獻卻惡言傷人 怎麼看都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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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板友貢獻 就能犯了版規不被桶? 那不就是好偉大 顆顆
05/03 09:19, 21F

05/03 12:27, , 22F
j版當初自捅怎麽沒人幫護航 現在某人被捅了就ㄧ堆人崩潰
05/03 12:27, 22F

05/03 12:27, , 23F
我有理解錯嗎?
05/03 12:27, 23F

05/03 12:55, , 24F
@okay 不是有貢獻有能力 就可以隨便、目無王法 切記
05/03 12:55, 24F

05/03 12:57, , 25F
有貢獻就能無視板規喔 偉哉神邏輯
05/03 12:57, 25F

05/03 14:03, , 26F
本人對板規更動有貢獻 請給我板規豁免權
05/03 14:03, 26F

05/04 01:34, , 27F
很會跟測風向喔
05/04 01:34,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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