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各位的帳號如果和這位苦主一樣遇到這種事

看板ToS作者 ( justice )時間10年前 (2013/12/25 05:55), 編輯推噓13(13013)
留言26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7 (看更多)
※ 引述《alayaosu (扭!!!)》之銘言: : 剛剛翻了小書也寄信給高教司 : 這事情有點麻煩,因為破壞電磁紀錄罪屬於告訴乃論, : 白話來說就是會吃河蟹的 : 另外,高教司的信箱說的很明確,沒有詳細的資訊他們可以視為網路造謠不受理, : 我在信件中也只能說嶺東高中。總之讓公務體系跑流程就對了 : 不過這件事情已經在PTT FB 哈哈姆特TOS板燒起來,可靠消息也說知名日報已受理爆料, : 後續可能要多靠鄉民努力了,一人一信,或是有認識當事人者務必請當事人找年輕律師 : *以一個曾經身在教育體系的鄉民我來說,可能這個事情對很多沒有玩TOS的人, : 會覺得大驚小怪,然而這真的就是霸凌。即使最後受害者爭取到something, : 也無法繼續待在原環境,況且老師都是幫兇...真的是該地不宜久留 : ※ 引述《magic404011 (我不會用PTT)》之銘言: : : 剛剛在中文交友區看到的 : : http://ppt.cc/ywaF : : 似乎是老師上課沒收手機 : : 結果被學長拿來全刪光光 : : 雖然跟自己沒有關係,可是這樣看著心中也不自覺地冒出一把火 : : 只能說屁孩不意外....... 這個事件就是由幾種人組成的 1.屁孩 2知道不好 但是為了自己在團體中的地位 所以跟著附和的同學 3.明知不合規矩但卻放任學生亂搞的老師(我想是因為有私交) 4.信任老師會負起保管的責任,所以遵守校規把手機交給老師的苦主 1=壞人  2=害怕惡勢力所以屈服於壞人的人  3=公權力的代表  4=良民 帶入之後  不就剛好符合我們的社會嗎? 我們連孩子的教育都做不好了  又由什麼資格抱怨社會的不公? 這件事就算鬧上媒體   我想到最後應該還是會和解(家長不知道帳號的價值會覺得是小孩子在鬧著玩) 校方也必然會居中河蟹(老師頂多被記支小過 相信我 拿一年次丙等死不了人的) 說來悲哀 但只希望苦主在事件過後不會在學校被屁孩針對 然後能拿回和投注心力等值的補償 我想這才是最好的結果 --

10/22 16:31,
我當完替代役之後,很懷念以前的日子,尤其是跟學長一起
10/22 16:31

10/22 16:33,
蓋一條棉被抱著睡覺
10/22 16:33

10/22 16:36,
工作的時候,學長們總是很熱心的指導,所以我會請學長喝
10/22 16:36

10/22 16:37,
10/22 16:37

10/22 16:39,
飲料,這樣的傳統,我就傳給學弟,只要有新學弟就要一起
10/22 16:39

10/22 16:39,
洗洗睡了
10/22 16:3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7.92

12/25 05:56, , 1F
用這個簽名黨說這種正直善良的話好嗎XDDDDDDD
12/25 05:56, 1F

12/25 05:58, , 2F
推簽名檔XDDD
12/25 05:58, 2F

12/25 06:04, , 3F
雖說苦主偷玩被抓在先 但老師沒善盡保管義務就是不對
12/25 06:04, 3F

12/25 06:04, , 4F
簽名檔太靠北拉XDDDD
12/25 06:04, 4F

12/25 06:18, , 5F
神魔如果出面說能回搠又是一次好的宣傳~
12/25 06:18, 5F

12/25 06:21, , 6F
回朔是一回事,那些學生已經違法還是要給教訓
12/25 06:21, 6F

12/25 06:21, , 7F
沒收東西這件事本來就是很爛的管教
12/25 06:21, 7F

12/25 06:21, , 8F
看過太多老師沒收東西根本沒在保管的
12/25 06:21, 8F

12/25 06:38, , 9F
記得版上有回溯成功的例子~
12/25 06:38, 9F

12/25 08:14, , 10F
老師頂多乙等吧 怎可能拿丙等
12/25 08:14, 10F

12/25 09:01, , 11F
想太多了,這年頭只有好人才會被欺負,如果今天苦主換成平
12/25 09:01, 11F

12/25 09:01, , 12F
時很雞掰的人那個學長敢買卡?那個老師會去管他上課在幹嘛
12/25 09:01, 12F

12/25 09:01, , 13F
?還不說是嶺那種分數爆低的私校…
12/25 09:01, 13F

12/25 09:01, , 14F
賣卡,key錯
12/25 09:01, 14F

12/25 09:13, , 15F
如果苦主是個刺頭誰敢碰阿,敢刪卡就小心放學被校外的堵了
12/25 09:13, 15F

12/25 09:13, , 16F
12/25 09:13, 16F

12/25 09:17, , 17F
這件事鬧大結果頂多老師偶爾嘴上酸一下而已,八成不敢再動他
12/25 09:17, 17F

12/25 09:17, , 18F
,因為知道他會反抗而且很激烈...
12/25 09:17, 18F

12/25 09:19, , 19F
嶺東高中 歸高教司管轄 ?? 可能會沒消息
12/25 09:19, 19F

12/25 10:06, , 20F
校方會為了聲譽全力河蟹 這種事情沒鬧上媒體多半無下文
12/25 10:06, 20F

12/25 10:23, , 21F
理論上可以回溯 但是受害者自己去求瘋頭 苦求好幾天
12/25 10:23, 21F

12/25 10:23, , 22F
然後工作時間又幾天 對自尊是一種傷害
12/25 10:23, 22F

12/25 10:24, , 23F
所以我會告下去 加害者想賠少一點或和解
12/25 10:24, 23F

12/25 10:24, , 24F
讓加害者自己去求瘋頭
12/25 10:24, 24F

12/25 16:15, , 25F
這時候就要花錢也要找古美門阿!!!一定賺好幾倍回來!!!!(誤
12/25 16:15, 25F

12/25 20:31, , 26F
簽名檔XDDDDDD
12/25 20:31, 26F
文章代碼(AID): #1IkWAsJl (To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7 篇):
文章代碼(AID): #1IkWAsJl (T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