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各位的帳號如果和這位苦主一樣遇到這種事

看板ToS作者 (扭!!!)時間10年前 (2013/12/25 03:28), 編輯推噓28(2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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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翻了小書也寄信給高教司 這事情有點麻煩,因為破壞電磁紀錄罪屬於告訴乃論, 白話來說就是會吃河蟹的 另外,高教司的信箱說的很明確,沒有詳細的資訊他們可以視為網路造謠不受理, 我在信件中也只能說嶺東高中。總之讓公務體系跑流程就對了 不過這件事情已經在PTT FB 哈哈姆特TOS板燒起來,可靠消息也說知名日報已受理爆料, 後續可能要多靠鄉民努力了,一人一信,或是有認識當事人者務必請當事人找年輕律師 *以一個曾經身在教育體系的鄉民我來說,可能這個事情對很多沒有玩TOS的人, 會覺得大驚小怪,然而這真的就是霸凌。即使最後受害者爭取到something, 也無法繼續待在原環境,況且老師都是幫兇...真的是該地不宜久留 ※ 引述《magic404011 (我不會用PTT)》之銘言: : 剛剛在中文交友區看到的 : http://ppt.cc/ywaF : 似乎是老師上課沒收手機 : 結果被學長拿來全刪光光 : 雖然跟自己沒有關係,可是這樣看著心中也不自覺地冒出一把火 : 只能說屁孩不意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7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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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不懂狀況的講相當於一大疊遊戲王卡應該比較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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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些老人來說 就是一堆玩具丟了剛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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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信裡面是直接說這份電磁紀錄市值至少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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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直覺大概就是手機遊戲而已 沒甚麼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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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玩遊戲的應該要列舉這跟好不容易考上第一志願卻被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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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到落榜一樣悲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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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的人一定也有玩神魔 不想想他人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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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真的有點難搞 對不懂的家長來說只是幾千頂多到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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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機遊戲 貴了點但不至於鬧大 懂得卻知道這樣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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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嚴重的霸凌 告個精神賠償都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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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 這沒辦法去信TOS申請回復電磁資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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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玩WOW的時候 被盜砍腳色 只要能證明非本人都可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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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能力上可行 看能不能說服他們回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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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頂多弄丟回復 這種可能沒前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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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說法很好懂 希望教官懂... 國小老師聽到遊戲王卡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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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有到三位數都很訝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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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回溯基本上是可行的 就怕MH不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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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鬧大有助於回復就是 幫個小忙不用跟人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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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貴的還可以破四位數 我記得半鑽天空龍就160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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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儲值紀錄 抽卡紀錄也都該在 花多少要賠多少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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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論花多少錢在上面 光是封王就讓人欲哭無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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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人 只是回復的話他們還需要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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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那邊應該有辦法查遊戲時間吧 按照最低工時來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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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遊戲王一樣有錢就有還好說 這練下去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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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事主的話 我寧願放棄賠償要電磁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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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賠償如果過萬的話...就難說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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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回復至少也該告個精神賠償 根本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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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之後對苦主也不好受 花多少錢多少時間查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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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大概沒有好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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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一群白癡 犯了告訴乃論的罪還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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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乃論才不用怕阿...苦主不告就沒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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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告訴乃論才大條 檢察官會幫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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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還有個問題在他父母要不要幫忙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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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 未成年人要由父母代理 如果父母不想管那就吃螃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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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正義是好事情 問題是為什麼那群學生敢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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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苦主本身平常就是被排擠的 現在把事情鬧大對他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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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主投注那麼大的心血瞬間消失應該會意志消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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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有在關心小孩的應該都會站在小孩這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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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禾蟹的機率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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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就是家長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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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挺是一回事 會不會告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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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以後在學校怎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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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有沒有告下去以後難過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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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怎麼過這點應該還好 有用網路的應該都知道這多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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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沒有老師默許或聯合有可能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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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就和解了事 走不到法院 不過合解金也蠻可觀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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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那群屁孩沒被告應該就沒事 老師應該上新聞上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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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會認為自己有錯還是覺得學生找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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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老師會挺學生還是挺同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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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師還想保住他的飯碗 應該道歉完就不會再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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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可能看到苦主還得繞著走 其他老師也怕沾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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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學長不是同學 同學應該會挺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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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很容易被河蟹 除非有身體受傷 不然學校都是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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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被排擠的那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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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學校來說私底下會比較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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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學校也蠻衰小的 每次都是底下幾個白目惹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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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對方賠錢我不要 請幫我玩回原本的樣子 這才是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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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層根本完全不知情就要被媒體逼著問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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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打不回的就算了 可以抽的 麻煩請抽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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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難聽點 如果苦主抗壓性差 跑去自殺了 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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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個屁孩 撕了我的日文雜誌 對方家長問我怎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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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台灣買不到了請去日本買 結果半年後真的還我一本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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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務必採取法律行動,不可姑息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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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件事有後續,不要被何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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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什麼好河蟹,提告之後要不要和解就看苦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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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筆錄裡面老師也會出現,到時候不是證人就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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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玩的人沒同理心是正常的,建議著墨在這點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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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前陣子洪案一堆女生沒當兵的一開始也無感,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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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鬧越大、各方解釋等等才有種同仇敵愾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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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當然是要求回復紀錄阿... 這種賠償收到9成5也是落入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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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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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去調解碰到的調委也是大律師 等當事人的時候也在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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