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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各位的帳號如果和這位苦主一樣遇到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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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翻了小書也寄信給高教司. 這事情有點麻煩,因為破壞電磁紀錄罪屬於告訴乃論,. 白話來說就是會吃河蟹的. 另外,高教司的信箱說的很明確,沒有詳細的資訊他們可以視為網路造謠不受理,. 我在信件中也只能說嶺東高中。總之讓公務體系跑流程就對了. 不過這件事情已經在PTT FB 哈哈姆特TOS板燒起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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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就是由幾種人組成的. 1.屁孩. 2知道不好 但是為了自己在團體中的地位 所以跟著附和的同學. 3.明知不合規矩但卻放任學生亂搞的老師(我想是因為有私交). 4.信任老師會負起保管的責任,所以遵守校規把手機交給老師的苦主. 1=壞人 2=害怕惡勢力所以屈服於壞人的人 3=公權力的代表 4=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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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影片裡聽到有學生問. 『老師你什麼時候要還他?』. 以及. 『老師我覺得你明天就可以還他了』. 還有旁邊鬧哄哄的聲音可以推斷當時應該是上課時間,. 可能是互動性較高的課程吧。. 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兩句話已經可以假設老師人就在旁邊。. 說真的小屁孩做事本來就讓人不敢恭維,. 大家也都曾經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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