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假屬於權益還是請求?已刪文

看板Tech_Job作者 (做自己)時間4年前 (2021/12/25 03:48), 編輯推噓1(215)
留言8則, 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如果覺得公司有不合法的地方,可以直接到市政府陳情啊! 民眾都沒有向市政府表達的話怎麼會改變? 要表達陳情很容易,臺北市政府一樓東區有秘書處市民服務組, 可以指名找一個蔡專員陳情,要秘書處給說法跟協助, 你有繳納稅金,市政府本來就要幫你處理好, 如果沒處理好就說要直接跟柯文哲反映投訴, 民眾要多向政府陳情,政府才會做的更好 ※ 引述《xa56 (枒)》之銘言 : 各位大大 : 小弟工作每次請假都像遇到人生難題一樣 : 個人認為勞基法的特休就是勞工的權益 : 基本上我也都提前一週或兩週提申請單 : 但長官每次看到私事代辦 : 一定追根究底的問 : 大概就像5w一樣吧 : 人事時地物都要問 : 去哪 : 去幹嘛 : 為什麼要去… : 可能還會覺得沒必要想擋假… : 個人認為私人的行程沒必要報備吧 : 況且我不是當天請假 : 也不是沒假可以請 : 當天也沒有重要事項人手不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43.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40375327.A.EFD.html

12/25 05:05, 4年前 , 1F
怎麼到處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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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7:50, 4年前 , 2F
這要怎麼說,公司違法,我們去陳情,就算有用又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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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怒罰2、3萬嗎? 然後不爽待,去下一家也違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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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司9成都違法,連最大G公司一樣違法,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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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多選擇一樣,移民搞不好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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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勞基法去跟國外比一比,已經夠爛了,台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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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7:54, 4年前 , 7F
還沒辦法守法,這才是問題吧,政府更應該做的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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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7:54, 4年前 , 8F
能否讓9成違法公司進步到9%吧
12/25 17:54,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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