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公司不放人的例子???

看板Tech_Job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7/22 12:45), 編輯推噓13(1307)
留言20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勞基法有關預告天數的部份 雇主跟勞工都有預告義務。但是罰則部份,只處罰雇主未依規定預告而已 沒有處罰勞工。所以你懂的,有規定但沒罰則... 而一般勞工為了不想撕破臉,畢竟同一個產業什麼時候會再見面很難說 所以大多還是照規定預告再離職。 有時雇主會因為一些理由希望員工再待一陣子再離職 但實際上這只能是協調,不可能強迫 勞工只要丟出離職意願後,就開始倒數預告天數 中間資方的慰留面談跟離職流程都是公司的事。沒有所謂離職流程沒跑完不能離職的 在預告天數內跑完離職流程是公司的責任,不是員工的 預告天數結束後,你就不是該公司的員工了。離職流程什麼的是公司內規 你都不是員工了還管他什麼內規。 公司多半會用流程未結束,扣你最後一個月薪水。不用擔心,只要公司有遲發、苛扣薪資 立刻就到勞工局申請調解,保證每一毛都拿得回來 至於勞健保沒轉出這種事,這說出來給人笑的 一來你不是公司員工,公司要幫你繳勞健保,這根本求之不得啊~ 如果新公司要幫你保勞健保 1. 健保你可以自己去辦轉出 2. 勞保可以重覆投保 所以你頂多自己去辦健保轉出,新公司就可以再幫你轉入了 勞保舊公司愛幫你保就保,紀錄上就是這段時間你有兩份工作(沒規定不能兼差吧) 結論 最差的狀況就是跟公司撕破臉,反正照規定我今天預告,時間到我就走 內部有什麼流程要跑你就趁這段時間弄,超過時間不關我的事 勞健保要幫我付錢,非常歡迎 這個月薪資要是少給一毛,我就告到勞工局 以上~ 要不要這麼硬 ? 我沒看過勞工會這麼硬的,要不是雇主太過份, 哪個勞工不想好聚好散? ※ 引述《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不清楚)》之銘言: : 一般應該是偷偷先找工作(因為未必會錄取) : 找到後,才讓原公司知道 : 勞基法有規定 : 預告離職天數 : 有公司會不放人嗎? : 有例子嗎 : 聽說有人被留幾個月後才走 : 真的這樣,原公司說的算? : 是因為最近面試 : 跟某主管聊到 : 我就說 : 那別鳥他 : 直接走 : 他說不行 : 新公司要離職證明 : 和健保轉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25.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9162758.A.2B9.html

07/22 12:48, , 1F
喔理解,大家當然是不想生事,怕公司不按常規而已
07/22 12:48, 1F

07/22 13:00, , 2F
讚。
07/22 13:00, 2F

07/22 13:12, , 3F
推這篇 原PO下面那位還要等新人試用期的未免太....
07/22 13:12, 3F

07/22 14:29, , 4F
此篇正解
07/22 14:29, 4F

07/22 15:52, , 5F
是的,勞工有規定但沒罰則,但一般人不會做到這樣,有人
07/22 15:52, 5F

07/22 15:52, , 6F
還說要給三個月,新公司都不見得會等你三個月呢
07/22 15:52, 6F

07/22 17:21, , 7F
PUSH
07/22 17:21, 7F

07/22 17:23, , 8F
這類法律知識真希望帶入國民教育裡面
07/22 17:23, 8F

07/22 21:00, , 9F
預告天數前送辭呈
07/22 21:00, 9F

07/22 21:00, , 10F
沒有不能走的
07/22 21:00, 10F

07/22 21:22, , 11F
看起來有道理 可是勞工局真的會幫勞工嗎???
07/22 21:22, 11F

07/23 07:22, , 12F
台北市的有可能,以外的就....
07/23 07:22, 12F

07/23 09:11, , 13F
但沒提到「離職證明」,許多公司都要求前工作的離職證明
07/23 09:11, 13F

07/23 10:18, , 14F
找議員
07/23 10:18, 14F

07/23 19:06, , 15F
勞工局不會幫勞工,所以證據自己要準備齊全,找勞工局只是
07/23 19:06, 15F

07/23 19:06, , 16F
申請調解而已
07/23 19:06, 16F

07/23 19:09, , 17F
正名一下,是服務證明,不是離職證明。雇主有義務要提供服
07/23 19:09, 17F

07/23 19:09, , 18F
務證明,這在勞基法有規定,雇主不提供的話一樣可以申訴
07/23 19:09, 18F

07/23 21:31, , 19F
對你,我那時主管也是故意擺爛不讓我交接,我時間到就走
07/23 21:31, 19F

07/23 21:31, , 20F
,沒在怕
07/23 21:31, 20F
文章代碼(AID): #1NaQK6Av (Tech_Job)
文章代碼(AID): #1NaQK6Av (Tech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