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競業條款的不平等條約

看板Tech_Job作者 (我最愛yaya)時間8年前 (2015/08/12 16:11), 編輯推噓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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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弟剛離職,在原公司其間有簽一式兩份競業禁止合約, 內容有一條是:本人於競業禁止期間內,於其新任職公司到職一個月內,負有告知原公司其所任職新公司名稱及其職稱之義務,變更工作時亦同。違反則有逞罰金。 我目前已找到新公司,但本人不願意讓舊東家知道我在哪,請問真的有需要回函給舊東家知道我在哪嗎?如果不回覆舊東家可以查到我的勞保記錄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4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39367116.A.4EE.html

08/12 16:14, , 1F
No need
08/12 16:14, 1F

08/12 16:16, , 2F
不合理的條文都是寫爽的~
08/12 16:16, 2F

08/12 16:19, , 3F
不用
08/12 16:19, 3F

08/12 16:45, , 4F
除非握有公司機密不然通常都不會理你
08/12 16:45, 4F

08/12 16:45, , 5F
可以不鳥它沒關係
08/12 16:45, 5F

08/12 16:48, , 6F
不用鳥他 放心 親身經歷
08/12 16:48, 6F

08/12 16:51, , 7F
不用怕 先上網查台灣有判例的 再來想擔心是否多餘
08/12 16:51, 7F

08/12 16:55, , 8F
記得競業條款的前提是公司要養你...
08/12 16:55, 8F

08/12 17:06, , 9F
違反比例原則的條款是無效的 公司只能花錢跟你買資料
08/12 17:06, 9F

08/12 17:08, , 10F
若真要你簽你也願意 是可以要求補償金的
08/12 17:08, 10F

08/12 17:08, , 11F
若沒有任何補償 是無效的
08/12 17:08, 11F

08/12 20:24, , 12F
不用理他 違法的合約就算你簽名還是無效的
08/12 20:24, 12F

08/12 21:24, , 13F
為什麼不合理的條約還要放在合約書裡?都不用管的?
08/12 21:24, 13F

08/12 21:29, , 14F
因為放了強迫你簽 有機會勝訴 桃園曾經有勞工判賠50萬
08/12 21:29, 14F

08/12 22:12, , 15F
這哪間公司說出來讓大家笑一下
08/12 22:12, 15F

08/13 23:07, , 16F
之前上課時老師說 如果每個月薪水有一筆____津貼
08/13 23:07, 16F

08/13 23:07, , 17F
那公司就完全有立場主張這是平等條約
08/13 23:07, 17F
文章代碼(AID): #1Lol_CJk (Tech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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