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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競業條款的不平等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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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也有競業條款 可以參考一下:. 離職後 可拿六個月薪俸. 但在次六個月內 不可至競爭對手之公司上班. - 何為競爭對手 未明確定義. 好比ㄅ公司有甲部門為本公司此部門之對手 但本人至其乙部門上班. 或是有ㄆ公司 與本公司另一部門為競和關係 而本人至ㄆ公司上班. 是否有競業之嫌 無從論斷. 都給
(還有4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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