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公司開出優渥的條件資遣

看板Tech_Job作者 (奈羅)時間11年前 (2013/03/13 14:34),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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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卡被消磁而無法上班這點 是勞方有意提供勞務給付 而資方拒絕 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 可以買當天報紙在公司門口拍照 證明有到公司 是公司不給進去 有些人不知道可以這樣做 就被資方以"連續曠職三天"的理由予以開除 而一間公司若要裁員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中,其規定: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時,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若貴公司依舊賺錢 無1,2,3之項 常有公司以頻繁調職來逼員工自行離職 此時「調職五原則」缺一不可 公司若違反其一將至敗訴 http://tw.myblog.yahoo.com/jw!9HyJ21.GBCiSy8OXcqU1GKENRQ--/article?mid=23 而第五項所謂"無法勝任工作" 雇主需提供合理的考核標準, 與其他勞工的表現在合理的相對性評價後,顯然表現不佳時 ,才可以認定勞工確實不能勝任工作。 若原PO在貴公司任職多年 沒有每年吃丙 則是否勝任工作不是雇主在要資遣的時後說的算 就小弟的認知大多數的外商在台灣會比本土廠商還要多守法一點 至少勞資協商的時後會派人來 也比較怕事些 真的進入法律程序之後也比較不囂張 不過貴單位的狀況是如何 可能還是要多瞭解一下 在這裡只能提供法律常識 有需要更多諮詢的可站內信 我可幫轉工會的法務顧問 ※ 引述《linjackson (linjackson)》之銘言: : ※ 引述《scotseng (前看齊<( ̄ㄧ ̄ ))》之銘言: : : 我朋友待的外商公司因為部門營運不善 所以公司要大動作刪減該部門的人力 : : 於是開出優渥的條件 請大家簽自願離職 : : 我朋友當初錄取時~記得HR曾經講過 "我們公司從來沒有裁過人" 即使金融海嘯也沒有 : : 幾乎九成九的同事看到自願離職的福利就直接簽了 : : 現在我朋友有個問題 : : 如果硬是不簽 最後可能會有什麼下場呢? : : 公司總體還是很賺錢的 : 這種情形應該是優退吧,應該是要簽自願離職比較好。 一般這種情況會有兩種選擇, : 一是優退,另一種是資遣,會請高階主管跟 HR逼你選其中一項,所以大部分的人 : 都選優退,你如果不簽他會跟你說你可以選擇其他部門,但是最後還是被資遣, : 目前聽到的都是無奈的簽優退居多。因為裁員名單已經呈報,就算你不簽,你也無法 : 上班,因為你的卡已經被消磁,不曉的版上是否有人被資遣選擇不簽名, : 然後後來回又可以回到工作崗位上班的例子嗎? --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 http://www.facebook.com/TUEEIT 在這個時代,工廠屬於資方,政府屬於資方,連媒體也屬於資方,甚至有部分工會都屬於 資方!一切東西似乎都可用錢來收買的時代,有一個錢買不到的東西,那就是我們的勇氣 ,我們不願繼續姑息壓迫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2.218

03/13 14:40, , 1F
買當天報紙拍照無效吧?!
03/13 14:40, 1F

03/13 14:41, , 2F
我也可以拿昨天報紙拍照……
03/13 14:41, 2F

03/13 16:44, , 3F
請問通常打一場這種官司要多久阿?
03/13 16:44, 3F

03/14 14:27, , 4F
看情況 不過通常勞委會會補助 那段時間的生活費 訴訟費
03/14 14:27, 4F

03/14 18:13, , 5F
時代進步了~~FB 打卡這招不知道可以嗎
03/14 18:13, 5F
文章代碼(AID): #1HG1u6gw (Tech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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