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代導給導師費
※ 引述《yajpepe (裴)》之銘言:
: 對於覺得代導ㄧ天450不合理之外
: 其實是因為除了分ㄧ天、半天給帶導費之外(半天225元)
: 學校還細分了:不含午休時段 每一小時要給50元 兩小時就100元 三小時150元
: 對於自己導師班該盡到的責任問心無愧(聯絡簿、午餐、午休、罰寫、補考)
: 該做的事情都完成 下午請2小時代導基本上只要協助看打掃20分鐘
: 平均下來一天導師費也才一百多
: 導師把大部分該做的事也都完成才離開 卻還要付100元
: 總之計較的並不是錢的問題 而是一種"奇檬子"
討論這麼多,但,實際上是不了解法令規定。
代導師的鐘點費(公假、產假、喪假部分)之授課時數早有法律明文可減鐘點。
參考高雄市中正高工的網址:
http://www.ccvs.kh.edu.tw/asp/Admin/Detail.asp?TitleID=10460
其專任與導師差距四小時,所以算法應該4(天)*4(節)/7(一週)
=2.28 實計2節。至於各校有沒有這麼算,就要看看教學組怎麼做。
有些教學組為了避免麻煩,只有滿五天的代理才會發減課鐘點。
臺南市後甲國中就很明確寫出辦法
http://ppt.cc/s9HI
依97年9月12日南市教學字第09712553380號函規定,『…代理導師每週內累積
滿2日支給1節鐘點費,每增加1日增加1節鐘點費,每週最高支領4節鐘點費,
未滿2日者不得支付。』;整學期代導師者(每週未滿2日),得合併計算,
累積滿5日折算1週,核予4節鐘點費。
因此,公假、產假、喪假沒有爭議,只需給100元/天的導師費。
只是只請一天,按法規未滿一天不核發鐘點,但臺南後甲國中可以全學期通算。
部分縣市按專任與導師實際差距核算。部分科目差距五節以上,理論上,應
代導一天,就要核發一節鐘點。
至於事病假怎麼給?....應該是本系列文主要討論的範疇。
國家是規定,請一天不給減課鐘點,但人情上如何?
請兩天以上,要不要給,就看自己的良心了..
◆ From: 122.118.85.211
※ 編輯: louic 來自: 122.118.85.211 (10/13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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