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主任性侵女師 網友批校方調查
※ 引述《capik (capik)》之銘言:
: 經過這一次新聞報導,特別去查了相關法規,才發覺成人間的性侵害、性騷擾事件
: 不適用性平等教育法,學校也不需要開性平會(僅適用教師對學生)
: 簡單講
: 學校教師對教師的性侵害、性騷擾事件
: (或是學校教師跟他校教師的性侵害、性騷擾事件)
: 是用 刑法 定案,然後 學校才能進一步處理。
: (我想很多人跟我一樣,在這邊都會覺得不可思議),不過查完法規,確實是這樣沒錯。
其實幾次案件看下來,學校教評會的態度很重要
像上一篇,男老師有猥褻行為,就被教評會停聘
但是之前有一個案件,男老師性侵(非校內人士)判刑確定,學校續聘....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1110/32080157
男師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可能有達成民事和解)
然後學校教評會考量男師並非在校內犯案,且無關師生或家長權益,在法院緩刑兩年
輕判情況下,經多方考量做出記過、辭去行政兼職,但仍續聘為教師,之後縣府考績
會再追加一支小過、考績丙等。
(後來是輿論壓力下教評會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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