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教師(工)會參加否?

看板Teacher作者 (新.右京)時間12年前 (2011/10/18 22:2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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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繼續理性思考的收割別人爭取的果實 然後說靠教師個人的力量 可以爭取到這一類的事件 然後說這些好處我都沒有拿到 教師工會常常很( )自己填 但他是一個必要存在的東西 不x不要參加 好處你還是會有你的份 最好是沒有人去跟教育部吵 他會想到幫你減課 當然 不吵權利自己會掉下來 這是有可能的 我突然忘了 https://sites.google.com/a/kta.kh.edu.tw /indexpage/home/kta-publication/KTU-KTA-Epaper 課稅配套最新訊息 各位會員教師您好: 無關的東西都刪掉了 註:課稅配套中減授課一項,再次跟各位會員教師宣達,所有國中小教師(無論任何職務 ),每週一律減授課2節,而國小導師再多減2節(共減4節)。 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工會 ※ 引述《deani (反町)》之銘言: : 在法規上 確實有制衡在學校內不當行政機制 的規範 : 教師法第29條 : 教師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 : 損其權益者,得向各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 復依同法第33條 : 教師不願申訴或不服申訴、再申訴決定者,得按其性質依法提起訴訟或依 : 訴願法或行政訴訟法或其他保障法律等有關規定,請求救濟。 : 只是教師工會的功能 充其量僅為解決不當行政的方式之一而已 : 教師工會可不可以主張前開申訴的權利(正式的救濟管道) : 答案是不行 因為教師法規定得很清楚 : 只有教師「個人」才能提出,如果教師工會拿行政沒辦法,終究要走上法律這條路 : 還是得要有個老師,以個人名義向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或訴願 : 不願意加入工會的老師 或許他們熟稔法令 喜好打筆戰 他們用這兩條規定幾次後 : 我相信相關的行政人員就哭著說對不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152.175 ※ 編輯: newukyo 來自: 220.143.152.175 (10/18 22:28)

10/18 22:29, , 1F
真的,天上掉下來的(灑花)
10/18 22:29, 1F
※ 編輯: newukyo 來自: 220.143.152.175 (10/18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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