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育嬰假

看板Teacher作者 (我是公的)時間13年前 (2011/06/25 13:37),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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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不用以學期為單位請假 二、 育嬰留職停薪部分: (一) 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條及第16條規定,受僱者任職滿1年後, 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 但不得逾2年。尚無申請次數之限制。 復查本部99年8月11日台人(二)字第0990128405號函轉知各縣市政府略以, 為維護學生之受教權,教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未限制以學期為單位, 惟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限, 但如可請求之期間不足6個月(如子女為2歲8個月) 或因特殊事由經與服務學校協商合致者 ,得不受「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限」之限制。 (二) 另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受僱者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得與雇主協商提前或延後復職。 又現行教師申請留職停薪除國立大專校院、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是準用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規定者外, 餘各縣市政府得本於權責訂定所屬人員留職停薪相關規範,爰所詢事項涉及 各縣市政府權責,若您有疑義,建請逕洽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瞭解。 ****************************** 以上是教育部的回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210.9

06/25 13:38, , 1F
要怎樣避開寒暑假....從開學日開始請育嬰假
06/25 13:38, 1F

06/25 13:38, , 2F
然後....學期末最後一天往前推一個月送出提前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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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3:39, , 3F
這樣就OK了.....送件時候請六個月,
06/25 13:39, 3F

06/25 13:40, , 4F
但學期中申請提前復職...如果縣府擋....打電話去罵吧
06/25 13:40, 4F

06/25 13:40, , 5F
我已經罵過某縣的學管處了...只收文不看文...
06/25 13:40, 5F

06/25 13:40, , 6F
一直沿用自己為是的以學期為單位請育嬰假
06/25 13:40, 6F

06/25 13:41, , 7F
不過這要注意....申請提前復職一定要學校同意....
06/25 13:41,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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